本帖最后由 ljs1988623 于 2012-8-2 15:37 编辑
关于发布《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八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 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 三、《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3-2012) 四、《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 五、《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 六、《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6-2012) 七、《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 八、《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92) 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1996)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陈钢会签)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排放标准 钢铁 焦化 公告
http://www.zhb.gov.cn/gkml/hbb/bgg/201207/t20120723_233805.htm
下载地址更新!!!http://www.zhb.gov.cn/gkml/hbb/bgg/201208/t20120802_234257.htm
关于发布《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八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92) 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1996)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陈钢会签)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排放标准 钢铁 焦化 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