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四平浩丰肥业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承担了四平浩丰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酸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
一、建设项目简介
四平浩丰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酸钾项目拟建于四平市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①拟建设年产10万吨硫酸钾生产装置。
②对硫酸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HCl气体进行回收副产盐酸,设计规模为年副产12万吨盐酸。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项目在施工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但由于施工期是暂时的,只要加强环境管理,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在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设备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地面、设备冲洗水、清净下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清净下水直排,生产工艺废水与冲洗地面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开发区下水管网,经截流至四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条子河;锅炉烟气和煤气发生炉烟气经湿式高效脱硫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通过采用水和吸收装置等措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对盐酸倒罐及装车时呼吸口逸出的HCl等气体进行负压吸收,减少了HCl等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可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工艺中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后,可做到零排放;噪声通过设备、厂房降噪,可进行有效治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四平浩丰肥业有限公司拟建于四平市西北部,四平市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满足达标排放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在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种污染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可以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因此,本项目只有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并保证对不对周围居民产生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建设项目方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是:
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关心该项目的普通群众和当地政府职员等。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①您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
②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③您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意见
④项目建设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影响
⑤项目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⑥您认为项目选址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
⑦您对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评价单位首先在当地进行《四平浩丰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酸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群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平浩丰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树平
联系电话:0434-7242255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吴秀峰
联系电话:0431-85632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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