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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宝亿彩钢有限公司生产彩钢瓦和泡沫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告 “四平市宝亿彩钢有限公司生产彩钢瓦和泡沫板项目“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生产彩钢瓦和泡沫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平市铁东区平东南路685号; 建设单位:四平市宝亿彩钢有限公司; 总投资:100万元; 评价单位: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0m2,总建筑面积1000m2。泡沫板300t/a。彩钢瓦1000t/a。 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泡沫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内径为0.3 m,高15m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的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排入附近防渗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噪声:泡沫板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75~85 dB(A),切割工序85~90 dB(A),机加设备噪声80 dB(A),在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的情况下,可使噪声衰减30 dB(A),生产车间距厂界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类区昼间标准要求,对当地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的现象。 4、固体废弃物:废金属碎屑应及时收集,出卖给专门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送市政垃圾处理厂;,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将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在采取合理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理,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平市宝亿彩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学宝环评单位: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工 联系邮箱:spepi@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