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1huanping1 于 2012-8-31 11:21 编辑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业丰饮食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号)要求,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业丰饮食店建设项目”环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个工作日(2012.08. 31~2012.08.13)
1、建设工程概况: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业丰饮食店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84号首层,本项目主要从事正餐服务。项目占地80 m2,共有餐位30个,共有员工3人,项目总投资1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0.2万元。项目场地主要包括烹调区、洗消区、粗加工区。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施工期:项目所经营场所已建成,因此,无施工期污染。 营运期:项目运营后的主要污染源:废水(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废气(厨房油烟),设备噪声(音响设备、空调),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和废油脂)。 营运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经盐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其中CODcr执行一级B标准)排入雅瑶水道。 2)废气:项目产生的厨房油烟经过油烟治理设施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的要求(油烟排放浓度≤2mg/m³),总净化效率不低于75%,经引至建筑物楼顶高空达标排放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3)噪声:油烟处理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和减振处理,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布局在远离民居、学校等敏感点的一方,使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厨余垃圾和废油脂交由有HY05类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主要结论:本评价报告认为,本项目建成后对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上述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国家、地方的环保标准,因而本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3、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单位联系进行索取报告表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4、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业丰饮食店建设项目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84号首层 联 系 人:陈英元(13724952818) 5、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 连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840号) 地址:清远连州市吕仙路18号 联系人:朱先生(0757-89988070)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从2012年08月31日至08月13日,将您的意见以发邮件、打电话、传真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