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afans.com_环评爱好者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建设项目环评、验收信息公示平台
开启左侧

[环评公示] 采埃孚汽车底盘系统(北京)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环评第二次公示

[复制链接]
m.scofield 发表于 2012-9-1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采埃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采埃孚汽车底盘系统(北京)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环评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采埃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采埃孚汽车底盘系统(北京)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委托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初稿已完成,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采埃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采埃孚汽车底盘系统(北京)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兴海路X57地块。本项目东侧为博兴路,隔路为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南侧为兴海一街,隔路为科博莱(北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锐意泰克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西侧为博兴六路,隔路为空地;北侧为兴海路,隔路为空地。
本项目主要为北京奔驰汽车生产前后车桥系统,共5条装配线,即前桥装配线、后桥装配线和表面涂层处理线。厂房总占地面积58047m2,建筑面积32362.11 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2261.95 m2,地下建筑面积302.37 m2,项目总投资估算21172.5万元。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大气环境质量:本次环评于2012年8月2日~8月8日共计7天,对项目所在地(G1)和鹿海园三里小区(G2)共2个点位,进行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监测因子均为NO2、SO2、TSP、PM10和非甲烷总烃共5项指标,通过现状分析评价表明,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SO2、NO2、TSP和PM10四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指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P244页规定标准,即2.0mg/m3标准限值,监测期内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水环境质量:引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质量报告书》        (二O一O年度)数据:分析表明与2009年相比,2010年凉水河水质有所下降、大羊坊沟通惠北干渠水质均有所改善。2010年,过境的凉水河、凉水河(旧宫桥)、大羊坊沟、通惠北干渠、通惠河北干渠(出口)等4条河流现状水质均为劣V类,不符合规划V类功能水体水质目标要求。在参与评价的18个监测项目中,各河段的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溶解氧、石油类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监测项目均出现不同程度超标现象。
地下水质量:引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质量报告书》        (二O一O年度)数据:2010年,开发区地下水水质总体情况较好,除总硬度、铁、挥发酚在枯水期出现超标外,河西、路东、文化公园和软件园4个监测点位各项监测指标的年均浓度均符合地下水III类标准。其中,路东在枯水期总硬度超标,河西、文化公园在枯水期总硬度均有不同程度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34倍和0.26倍;河西和软件园枯水期铁超标现象,超标倍数分别为0.19倍和0.75倍;路东监测点在枯水期出现了挥发酚的超标现象,超标倍数为0.50倍。
声环境质量:本次项目与2012年8月8日~9日,在拟建项目东、南、西、北各厂界外1m以及拟建场界内共布设5个监测点,昼夜各监测一次,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声监测值昼间在52.3~58.3 dB(A)之间,夜间在41.8~43.2 dB(A)之间,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声环境质量较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喷涂处理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喷涂处理线包括喷漆房、补漆房、流平室、烘干室和降温冷却室,各工位产生的废气经吸附净化处理后由烟气管道集中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年产生非甲烷总烃6.51吨,消减5.939吨,排放0.571吨,经过预测,非甲烷总烃最大地面浓度出现在喷涂工艺排放口下风向314m,最大地面浓度为0.00065mg/m3,占标率为0.03%,最大地面小时浓度不超标,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水环境影响来自生活污水,主要水污染物因子为COD、BOD5、SS和NH3-N。根据工程分析章节,本项目生活用水量2010m3,排水量1708.5m3;项目周边基础设施齐全,市政雨、污水管网已接到厂区附近,厂区内部采用雨污分流排水方式,雨水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影响: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变电站,消防水泵房水泵、喷漆室风机、烘烤室、降温室风机和空压机,噪声级在85~100 dB(A)之间。通过厂区内合理布置,将主要噪声源至于地下或半地下并设置隔声房,对电机水泵等加设减震垫等措施,运营期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 dB(A)限值,且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固废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原材料包装废弃物;危险废物包括喷漆处理线产生的废漆渣、废漆桶,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和废石棉;后桥装配线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轮毂涂硫化锌工序产生的含废硫化锌废料桶。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喷涂工艺产生的含非甲烷总烃废气,以及加热炉和厂房燃气辐射采暖设备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对大气影响很小,燃烧后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直接排入大气。
喷涂工艺产生非甲烷总体废气的车间包括喷漆室、流平室(补漆室)、烘干室和降温冷却室,其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的质量百分比大约为70%,26%,3%和1%,根据各个工室产生废气量的多少采用有针对性的处置方式,对喷漆室采用石棉+无纺布+活性炭吸附三级过滤方式;流平室(补漆室)废气合并通过活性炭吸附;烘烤室和降温冷却室废气直接排放,所有废气汇集到一起,最后经15m高排气口,整个系统可以达到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表2典型VOCS污染源排放要求(Ⅱ时段)的相关规定。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用水,厂区用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用水、绿化用水、消防用水以及厂区雨水。项目周边基础设施齐全,市政雨、污水管网已接到厂区附近,厂区内部采用雨污分流排水方式,雨水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变电站,消防水泵房水泵、喷漆室风机、烘烤室、降温室风机和空压机,针对以上设备,提出主要噪声防护措施:
(1)噪声源强控制
采购设备时对供应商提出噪声控制要求,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提高装配精度并加强日常维修,目的减少或降低机械振动噪声。本项目据工艺要求和操作特点,将压缩机、各类风机等主要动力设备配置专用机房,采用隔声和吸声措施来屏蔽降低噪声;对循环水泵采用减震垫加隔声罩,进、排气消声器等措施。
(2)合理布局、加强绿化
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上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厂区周围加强绿化,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草丛、树木的吸声作用,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和影响。
(3)专用机房的工艺管道孔、通风口配置消声器和隔声措施,机房内墙配置吸声体以降低机房内的混响声。
(4)压缩机、增压机采购时将噪声限值作为订货标的,并且要求随机提供设备噪声频谱曲线保证书。
(5)供货商对所供设备可采用隔声、隔振等附加降噪措施,确保设备外包尺寸外1米处达到≤85dB(A)。各种附加降噪措施必须不影响安装和操作,由项目设计工程师确认后方可实施。
(6)管道放空噪声配置消声器。
通过以上措施,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定期清运;废石棉和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漆渣、废漆桶、废润滑油、硫酸锌废料桶等危险废物委托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五)公众参与结论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严格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安排该项目的相关工作,通过张贴公示、网站上发布公示等形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通过随机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征询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在编制环评报告书过程中,未收到书面的和电话的反馈意见。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调查表100份、有效回收91份,有效回收率91%。被访者对本项目建设持赞成、无所谓的态度分别占91.2%和8.8%,没有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调查结果表明,公众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意见是支持的,他们认为本项目建设能够对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
通过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加强了建设单位与项目所在地周边公众的沟通和交流。公众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是积极、认真和负责的,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和公众所关心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综合的考虑,并进行了合理的采纳。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采埃孚汽车底盘系统(北京)有限公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合理,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工程采用先进的装配和喷涂工艺,有效利用资源,对污染源采取经济有效的控制措施,污染治理措施先进、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考核指标的要求。区域SO2、PM10、NO2和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要求,工程建成投产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工程建设对水环境影响、噪声环境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做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索取简本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有对该项目公众参与公告信息有疑问,公众如需要请以email方式索取报告书简本。
环评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邮箱:zazh_hb@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三环南路58号
联系电话:010-58673399              联系人:洪诚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采埃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2号北京高斓大厦826室   
联系电话: 64617205           联系人:杨薇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和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首先向被调查人员介绍项目的背景、建设内容与规模等情况;然后询问被调查人员对本项目环境问题的有关意见,解答公众提出的疑难问题;最后整理各位受访人员的意见和公众参与调查表,获得公众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看法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采埃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点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

联系我们|业务合作|手机版|Archiver|环评爱好者 ( 鄂ICP备06016596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293号

关注官方公众号

关注官方抖音号

GMT+8, 2025-11-15 01:34 , Processed in 0.069245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