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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年产60~12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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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0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年产60~12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本项目选址位于梁平县双桂街道凉水村5组,用地性质为租用农地,重庆市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年6月1日对拟建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项目编号为312228K50314209;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60-12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地址:梁平县双桂街道凉水村5组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梁平县吉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60-120万立方米混凝土。拟建项目占地面积26730m2;建筑面积为9986.52m2,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3条混凝土搅拌生产线)、辅助工程(办公楼、倒班宿舍、堆料仓、修理车间、配电房)、公用工程(给排水、供配电、燃气、通讯、消防设施及管网工程、门卫及人流物流出入口、厂区道路及绿化、厂区围墙等)、环保工程(三废处理及处置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1)施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采取的环保措施
噪声:施工设备的噪声问题是拟建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建设施工单位应严格严格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7月修正)及重庆市人民政府令126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并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宁静行动主城区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2013年)》(渝府发[2011]31号)的相关规定,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到文明施工。如: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技术,选用低噪声作业机具,并通过合理布置、设置临时声屏障设施来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避免出现扰民问题。须夜间施工时,需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并设置施工公告牌,接受市民监督,以求谅解。
大气:拟建工程施工期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实施清洁能源的要求,禁止施工人员现场使用燃煤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修,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此外,为有效控制建筑弃渣、原材料运输以及施工车辆行驶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单位应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08-2012)的通知》(渝府发[2007]224号)、重庆市建委“控制施工工地扬尘七项强制规定”(2009年4月)及重庆市建委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采取措施后,预计施工期的各种废气和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可接受。
水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生产废水对水质的影响主要是其中的悬浮物,施工场区设隔油、沉砂池,施工期产生的浑水经沉砂后排放,尽可能回用于施工中,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为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环境,施工人员应集中生活,建设单位可在工地上修建简易的旱厕,也可以与周边居民协商,有偿使用民居设施,以减少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弃渣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产生的弃土弃渣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渣场,不得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禁止乱堆乱放;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消失。
生态环境:预先修围墙,进行围挡封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暴雨季节;修建截洪沟、排水沟、沉砂池、挡墙等措施;施工完后对裸露地面及时硬化和绿化,避免雨水对地表冲刷和破坏,防治水土流失。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有粉料筒库呼吸孔及库底粉尘、散装粉料(水泥、粉煤灰和矿粉)车抽料时放空口产生的粉尘、砂石堆场扬尘以及运输车辆动力起尘,还有少量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和生化池臭气。
1)粉尘
砂石原料堆场风力和装卸起尘
砂石堆场扬尘的主要特点是与风速和尘粒含水率有关,因此,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含水率要大于10%)是抑制这类扬尘的有效手段,同时建设单位采取封闭彩钢板将原料堆场封闭可有效降低此类粉尘影响。此外,砂石堆场周围要设置喷水装置,装卸聊时定期喷水,保持砂堆表层湿润。采取以上措施后,砂石堆扬尘影响范围主要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主要在厂区范围内,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砂石料输送过程扬尘
沙、石提升以搅拌站配套的皮带输送方式完成。根据设计方案及咨询业主知,搬迁项目三条生产线共有三条上料输送带,各生产工序采用电脑集中控制,砂石原料的输送、计量、投料等方式均为封闭式,抑尘效果很好,产尘量极少,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粉料罐顶呼吸孔及库底粉尘
根据工程分析,各个粉料罐顶呼吸孔都安装了一台滤芯收尘器,罐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罐顶呼吸孔共用一台滤芯收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到料仓,该收尘器除尘效率达99.5%以上,经收尘后出口粉尘浓度30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中标准限值(水泥仓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30mg/m3)。
散装粉料车抽放料时放空口产生的粉尘
散装粉料(水泥、粉煤灰和矿粉)从散装粉料输送车内通过管道以负压吸入料斗,再以压缩空气(正压)通过管道吹入粉料罐,虽然整个过程在封闭管道中完成,但散装车放空口在抽放料时仍会有一定量粉尘产生。环评要求:在粉料灌放空口处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出料车辆接料口也相应配套自动衔接口,要求散装粉料车抽料时,用毡料布袋手工扎紧输料口,大大减少原料散失量、降低粉尘产生量约90%,采取措施后此部分粉尘产生量很少。
运输车辆动力起尘
一般情况下,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100m以内。如果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硬化、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90%左右,在实施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后,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厂区范围内)。对本项目而言,主要是一些运输砂石料及成品混凝土的大型车辆,若管理不善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扬尘,危害环境,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对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对经过的道路实施洒水进行抑尘,洒水次数和洒水量视具体情况而定洒水,对车辆进行及时清洗,以减少道路粉尘。如以上措施得以满足,则车辆行驶动力扬尘对附近的行人和居民的影响不大。
本项目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厂界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中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控限值:1.0mg/m3),收尘器排放口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中标准限值(水泥仓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30mg/m3)。由此可见,距离本项目最近的位于北侧30m处的2户居民位于主导风向上风向,受粉尘影响不大;西南侧16m处的公路收费站位于主导风向下风向,通过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合理布局生产区域和设立绿化隔离带后,受粉尘影响不大。
2)食堂油烟
职工食堂厨房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燃料,主要污染物为油烟,食堂产生的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2mg/m3)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办公楼顶排放,不致造成烟气干扰,可降低烟气污染,烹调时产生的油烟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3)汽车尾气
厂区内设有36个地面停车位,其中大型车辆停车位26个。车辆在出入厂区及停放时会排出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COHCNOx,产生量较小。建设单位设置指示牌及限速禁鸣标志,引导车辆减少怠速,减少尾气排放。项目区周围无高大建筑,有利于汽车尾气的稀释和扩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4)化粪池臭气
为了避免污水处理臭气对环境影响,本评价要求污水处理废气经专用排气管引至倒班宿舍楼屋顶排放,并对构筑物加盖,减轻其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
营运期废水主要来自搅拌机清洗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水、作业区地面冲洗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
搅拌机清洗废水、原材料运输车辆清洗水和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产生总量为85.38m3/d(25614m3/a),主要污染因子为SS,年产生量约为51.635t/a。企业拟在混凝土搅拌生产线附近修建一个五级沉淀池,以上冲洗废水集中排至沉淀池经沉淀、砂石分离器进行泥沙分离处理后废水和砂石都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7m3/d,即8100m3/a,其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动植物油。本项目拟在厂区西北角(倒班楼旁)修建一个处理规模为30m3/d的生化池以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后排入东北面的小溪,最终流入小沙河。
3)噪声治理措施
(1)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设备;(2)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确保场界达标;(3)考虑到植物等对噪声的吸收、屏障作用,在厂区围墙内设置绿化带,种植高大常绿树木(4)合理布局生产区域。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大为降低。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有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弃混凝土、生产废水产生的沉淀物、外加剂包装袋、生活垃圾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等。
本项目生产系统所有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均重新返回生产线回收利用,不外排;由搅拌机冲洗水、运输车冲洗水和作业区地面冲洗水夹带的沉淀物总量约51.635t/a,经沉淀池沉淀、砂石分离器将砂石分离后全部回用做生产原料,不外排;少量外加剂包装袋全部由供应商家回收处理;厂区职工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30t/a,厂区内集中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置;食堂餐厨垃圾年产生量约12t/a,由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梁平县城市总体规划及建设用地规划等规定、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选址合理。建设项目设置的环保方案合理、具有较强的技术可操作性,对环境的影响极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评价认为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通过电话向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梁平县吉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梁平县双桂街道凉水村4组
联系人:曾总
联系电话:13983772966
邮箱:378858582@qq.com
评价机构名称: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
联系人:汪章杰
电话:13883508680
传真:67769270
邮箱:93400614@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重庆市梁平县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反馈至环评编制机构或建设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2012823
发表于 2012-9-14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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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东西,我也想借鉴一下你的报告,能发我一份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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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请教一点问题,QQ574989792,麻烦加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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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这个报告你有吗?能否发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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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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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2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这个报告能发我一份吗?最近新接手一个类似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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