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海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塔湾街东地块商业(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中海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塔湾街东地块商业(二期)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东地块(宗地编号2009-032号),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744.11m 2,总建筑面积为124718.2m 2(地上建筑面积为108172.9m 2,地下建筑面积为16545.3m 2)。绿化率为30%。绿化总面积为3823m 2。本项目由2栋地下2层、地上25层楼房(L1、L2)及底层带3层裙楼组成,两栋塔楼为地上25层,塔楼之间连接的裙楼为地上3层商业。塔楼及商业的地上1~3层为商铺。塔楼地上4~25层为写字间。地下1~2层为车库和设备用房。 建设期限:2012年9月-2014年9月。 二、建设项目污染节点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基础建设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施工机械在施工操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施工期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①进出小区机动车排放的尾气;②临时柴油发电机产生的SO2。 运营期废水为物业办公人员、商业网点排放的生活污水等。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箱式变压器、水泵、冷却塔、换热站、风机、电梯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 运营期固废污染主要为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本评价建议提倡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将项目建设期的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将各种噪声比较大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并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局部地方建立临时性声屏障,对于由施工人员产生的较集中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定点收集方式,设立专门的容器(如垃圾箱)加以收集,并按时每天清运。 2、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设置地上停车位和地下停车场,本项目共设置2个送、排风机房,2个排风口。风机为双速风机,排风量按6次/h确定。送排风机房均位于地下室,停车场内废气通过排风管集中抽风,引至绿地地面排放,排气口均高于地面2m仅在小区前设置停车位。小区内合理规划车道,由专业人员输导,防止滞留,以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在突发停电时应急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燃烧柴油产生的临时发电排烟可通过专用排风系统排出。柴油发电机排烟口位于所L2#楼地上一层楼顶外墙百叶窗式排放口排放(高度2米),排烟口朝上设置防雨帽。并做景观化处理。 (2)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北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箱式变压器、换热站、水泵、电梯、风机、冷却塔等设备,设备进出口采用柔性接头。水泵机组设隔振装置;吸出水管设可曲挠橡胶接头;管道支吊架用弹性吊架;出水管与洞口间填弹性材料。采取减震、封闭间等处理措施。本项目换热站、水泵房位于地下,不在住宅楼垂直地下。在冷却塔四周设置隔声屏,隔声屏总长约78m,安放于冷却塔四周,冷却塔风机安装减震垫、加装消声器等措施。 (4)固废: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每天早晚各收集一次送至园区内的垃圾暂存站,并定期运往指定的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属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方面合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对改善城市景观环境、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及居住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建设单位只要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使污染物排放量降为最小,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分析,该建设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中海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98235795 联系人:于长青 环评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环评二室) 联系电话:024-24520930 联系人:孙先生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②您对目前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③您认为本工程对您的生活有何意义;④您认为环境问题是否重要;⑤您所生活的地区环境现状;⑥您认为项目建设所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⑦您认为采取哪种措施能减轻影响;⑧项目对区域社会经济影响;⑨您认为工程对本人经济的影响;⑩如果项目建设给您造成损失,您持何种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联系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八、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12年0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