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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亿鑫化工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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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ufang 发表于 2012-9-15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zhangyufang 于 2012-9-15 16:19 编辑

烟台亿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吨烷基环己基苯酚、30吨烷基环己基溴苯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通告
烟台亿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吨烷基环己基苯酚、30吨烷基环己基溴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需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单位概况
项目名称:烟台亿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吨烷基环己基苯酚、30吨烷基环己基溴苯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烟台亿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通俊
建设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11
用地性质:商业金融用地
项目投资:总投资300万元
电话(传真)0535-6116171       邮箱:litongjun88@sohu.com
三、评价单位
名称:烟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张工
电话(传真):0535-2169926         邮箱:zhangyufang1222@126.com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烟台亿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吨烷基环己基苯酚、30吨烷基环己基溴苯项目
2、项目概况:
烟台亿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吨烷基环己基苯酚、30吨烷基环己基溴苯项目成立于2006年,总投资为3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烟台开发区松花江路11号。该区域周围环境状况良好,周边水体、大气、土壤具有较强的自净化能力,且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本项目的发展目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贯彻技术进步的方针,积极采用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和装备,以保证产品的高质量和低成本。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遵照清洁生产指导思想,在原料、产品、工艺路线、设备流程、污染物排放、污染控制及环保措施等方面实施了“清洁生产”全过程污染的控制,总体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本项目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4%,主要用于废水、废气等治理。通过一系列的环保投资建设,加强本项目的环保工程硬件建设,从而实现对生产全过程各污染环节的控制,在生产中应严格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各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行业要求,投资合理。
四、项目污染产生情况及防治措施
(一)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和锅炉废气。
工艺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采用碱水循环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吸收,吸收后尾气经10m高、内径0.4m的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水膜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高15m,内径0.6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二)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锅炉废水、水洗废水和尾气吸收废水。
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水洗废水和尾气吸收废水收集后排入烟台丰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站进行处理后,也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处理。套子湾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的处理需求。其CODCr、氨氮总量指标属于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之中,满足烟台市环保局及山东省环保厅对项目纳管CODCr、氨氮的要求,不会影响烟台市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不新增烟台市CODCr、氨氮总量指标。
(三)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主要设备为反应釜,噪声较小,且均布置在室内,主要噪声源为车间内的离心机、水环真空泵、离心风机等设备,通过采用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评价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
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和废乙醇,妥善存放于厂区内,委托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清运。
一般固废包括锅炉炉渣和生活垃圾,锅炉炉渣委托制砖厂定期清运,用作制砖材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烟台开发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
(五)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环境风险分析认为,在切实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劳动安全预评价报告》和环评报告书中所提的建议,以及切实落实上述减少环境风险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在生产运行管理中,将劳动和环境安全放在首位,将有关方面提出的各项建议落实到位,加强上岗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定期培训,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六)总量控制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导向和产业政策,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可实现剩余资源的有效利用,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对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以此为基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原则。
本项目所排污染物中应实行总量控制的有:废水中的CODCr、氨氮;废气中的SO2NOX。项目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水量约为1942m3/a,则CODCr的排放量约为0.12t/a、氨氮排放量约为0.016t/a。项目SO2排放总量为1t/aNOX的排放总量为0.74 t/a
由于项目投产至今未进行过总量申请,因此对本次评价建议的各类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设单位应向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按国家及省市所下达的指标或当地的污染现状进行统一安排解决。
(七)环境可行性分析
项目提出的防止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以及生态等方面的措施是基本可行的,在进行细化后可以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间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以电话或者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补充信息内容。
查阅期限为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的范围尽量做到覆盖面广。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其它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以及起始时间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日起10日内进行公众意见的反馈,具体可以采用电话、邮件以及书信的方式。
烟台亿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1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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