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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三路市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对***建设的“东三路市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三路市政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东三路是***城区北部新区内一条南北向的道路,道路设计起点于中兴大道(X=159624.301、Y=118932.412),由南向北与北二路相交,终点于东干渠(X=160370.556、Y=118933.199),道路红线宽20米,长746.256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道路附属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710万元。资金来源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付,计划施工工期约8个月,约在2013年3月前竣工。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⑵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⑶对修建该道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⑷修建该道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基础设施的改善,如住房、商业、医疗、教育、娱乐等; ⑸修建该道路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⑹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直接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
2、在问卷调查表中,或以书面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4、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5、在公众参与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