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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埔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车头及配件5000套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进行长沙埔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车头及配件5000套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报告书的初稿已编制完毕。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长沙埔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拟在长沙县干杉乡石弓湾村投资建厂,主要从事车头及配件等产品的生产,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新建工程总占地面积28458m2,建筑面积22033.85 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食堂、办公楼、给排水设施、“三废”处理设施等。 二、环境影响概述及采取的措施对策
1、环境空气 项目产生切割和焊接烟尘拟采用可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漆雾及有机废气采用湿式漆雾处理装置处理,项目废气经处理后都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采取上述措施并在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声环境 拟建工程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减震、消声、隔声措施,最大程度降低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但是偶发噪声由于噪声水平高,而且尖锐,传播能力强,对周围声环境有一定影响。 3、地表水环境
在污水接入干杉污水厂前,本项目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擦拭水以及车身清洗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连同生活污水进四池净化系统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北侧农田浇灌。待本项目污水可排入干杉污水厂后,上述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连同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建设单位采取妥善的废水处理措施,确保无废水外排的情况下,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也按照有关规范要求严格管理。漆渣、含油金属屑在厂内暂存,待长沙危废处置中心建成后委托长沙危废处置中心处理(如厂内暂存库满后长沙危废中心仍未建成,评价要求危废送衡阳危废处置中心处理)。废边角料、粉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厂内临时贮存场所分别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在建设单位采取妥善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确保无固体废物外排的情况下,固废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长沙县干杉乡的相关规划,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合理可行。项目运行时的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废水经处理回用或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很小;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按照各自的管理要求,分别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在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制定应急预案后,能够将环境风险降低到最小。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项目的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
将您的意见以信函、邮件、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七、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长沙埔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县干杉乡石弓湾村
联 系 人:邓总
联系电话:13908492696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韶山中路18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5383481 公示单位:长沙埔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