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占地面积33333.5m2(50亩),总建筑面积为26579m2,建筑占地面积为10179m2。共建生产厂房16幢,包括粗精蒸馏厂房、还原区熔厂房、单晶生长厂房及配套生产厂房。其中粗精蒸馏厂房为3层,每层高4.8m,建筑占地面积为702 m2,总建筑面积为2106m2;还原、区熔厂房为1层,层高5.2m,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为720m2;单晶生长厂房为1层,层高8m,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为1440m2;其他配套生产厂房13间,层数1~3层不等。办公住宿综合楼为4层,总建筑面积1280 m2;附属化验仓库2层,建筑面积为240m2;附属配电室24m2,门卫15 m2和厕所27 m2。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
(1)项目锅炉使用燃油锅炉,不用脱硫除尘设备,通过8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表2轻柴油的Ⅱ时段标准。
(2)项目迁建后,在压滤车间进行负压吸气,通过吸气后,用三级碱液(NaOH)进行吸收,吸收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3)在氯化蒸馏过程中,产生的含有Cl2、HCl尾气通过三级碱液吸收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4)含酸废水收集池中挥发的HCl通过投放酸雾抑制剂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影响小。
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评价计算结果,正常排放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小;非正常排放会有敏感目标超标;无组织排放影响小,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无超标点,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
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季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入园区的雨水管网,生活废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中11.9 m3直接循环使用,1.4 m3通过中和沉淀后循环使用。
3、声环境
通过安装减震垫、隔声门窗、墙体隔声和绿化降噪、距离衰减后,项目设备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压滤废渣也中和沉淀渣属于危废,通过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已签订协议),生活垃圾通过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综合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安宁市工业园区麒麟片区规划,选址合理;项目清洁生产水平总体处于国内基本水平;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工艺可靠,生活废水处理措施可行,可确保达标排放;Cl2尾气和挥发HCl治理措施有效,能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降噪措施使场界噪声达标;危险固废及生活垃圾处置去向明确;接受调查的公众和社会团体均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没有个人和社会团体持反对意见。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是可行的。
四、公示时间期限
自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示意见的主要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1)目前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2)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扩建?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其它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评文件中采纳落实。
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明汇泉高纯半导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安宁市工业园区麒麟片区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0871-8782466
环评单位: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并州南路西一巷9号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871-4602504
传 真: 0871-4602504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