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的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1、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鹿邑县天龙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 项目概况:鹿邑县天龙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位于鹿邑县城西2km,南邻G311国道,项目总投资7680万元,占地面积55734.2m2,项目建成后年产普通硅酸盐水泥436765吨,复合硅酸盐水泥618750吨。项目采用高细球磨机粉磨制成水泥,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投产后可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但同时也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污染因素为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 (1)废气 水泥粉磨站在物料运输及储存、破碎、粉磨、包装等环节中,几乎每道工序都伴随着粉尘的产生和排放。该项目排放粉尘的环节主要有:原材料在卸车、传输、破碎、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产生于水泥磨磨尾、水泥输送、储存及包装过程的粉尘;各种物料在进出料口时产生的粉尘;水泥成品运出时的散失和二次扬尘等。粉尘的排放会对当地局部的大气环境和周围村庄的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2)噪声 该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的水泥磨、提升机、包装机、风机及各类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噪声会影响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 (3)废水 该项目的废水主要为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为冷却循环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为厕所冲洗和淋浴污水。 (4)固体废弃物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粉尘和无组织粉尘。 本工程有组织粉尘主要由破碎及输送、原料粉磨调配、水泥粉磨、水泥储存及输送、水泥包装等工序产生,评价建议在石膏破碎、水泥粉磨、物料及水泥储存、运输、水泥包装等工段设袋式收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表2标准(破碎机、磨机、包装机等其它通风生产设备所产生颗粒物浓度≤30mg/m3,吨产品排放量≤0.024kg/t)要求,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工程运营期无组织粉尘主要来自原材料和产品的运输、原材料堆存及生产过程中。针对无组织排放采取的环保措施为:物料均入仓堆放,装卸车设置在仓内;建设料场及厂区周围绿化带,优选吸滞尘烟较强的圆柏、白蜡、青杨、丝棉木、梧桐、楸树等树种,可进一步控制粉尘面源污染,起到防风抑尘的作用。并且为了减少粉尘对周围村庄等敏感点的影响。 (2)噪声采取减震、降噪、隔音、消声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并对厂区和厂界进行绿化,合理安排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昼夜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由于厂界四周为农田和道路,有部分敏感点距离较近,但属于规划搬迁区,所以在敏感点搬迁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该项目生产废水为生产设备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厂内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制的要求,经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部分作为厂区绿化和降尘用水,其他由当地农民拉走肥田,不外排,对周围的水环境影响不大。 (4)生产过程中工艺粉尘经过袋式收尘器收尘后,返回原料或粉磨系统重新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置。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鹿邑县天龙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通过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所排各项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可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此地建设是可行的。 5、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由建设单位组织专门部门负责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对外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并在受影响村庄村委会设报告书简本,供村民查阅。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索要。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该建设项目会对您生活、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对您所在地区的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具体包括: 该工程完成后全厂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及对您生活的影响程度。运营期对您生活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粉尘、噪声等)。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意见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为: 建设单位:鹿邑县天龙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18939480559 环评单位:河南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782278338 电子邮件: ybing1120@163.com 2012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