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牌(福建)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卡拉胶3000吨、琼脂2000吨项目二次简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振牌(福建)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卡拉胶3000吨、琼脂2000吨项目 建设单位:振牌(福建)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建设项目地理位置附图1。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14食品制造 总 投 资:15000万元 建设规模:年产卡拉胶3000吨、琼脂2000吨 工作制度:日工作时间8个小时,全年工作日300天,两班倒。 劳动定员:全厂职工150人,住厂人数30人。 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两年内完成。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得出以下评价结论: 1.2. 工程环境影响评估1.2.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环境空气目标:根据现场调查及项目的工程特征,确定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上坑村、益宝山村、狮山村。 ⑵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中TSP、NO2、SO2、氯化氢污染指数均小于1,其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⑶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预测分析,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氮氧化物、颗粒物、氯化氢最大落地浓度均很小。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满足相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上坑村、益宝山村、狮山村等敏感目标及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很小。 ⑷主要环保措施: 锅炉废气通过水膜除尘后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无组织控制措施:车间安装通风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对车间操作工人的影响。加强厂区绿化,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对上坑村、益宝山村、狮山村等敏感目标及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1.2.2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水环境保护目标:漳江 ⑵环境质量现状:漳江水质pH、溶解氧(DO)、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标准指数均小于1,均未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表明漳江水质较好。 ⑶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污水排放应执行排放浓度为CODcr:500mg/L,BOD5 :300mg/L,SS: 400mg/L,氨氮:45mg/L。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水质可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可满足云霄县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因此,项目废水排入云霄县污水处理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水质产生影响。 ⑷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排入漳州市云霄县污水处理厂,可满足云霄县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项目污水纳入云霄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2.3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声环境保护目标:上坑村、上坑小学 ⑵声环境现状:根据深圳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区域声环境现状受工业区噪声影响较小,西、北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东、南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标准;上坑村、上坑小学环境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可符合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⑶声环境影响预测:项目建成后,各噪声源在采取防治措施后,噪声源强得到削减,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东、南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叠加背景值后,西、北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东、南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标准;上坑村、上坑小学昼夜环境噪声可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采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噪声对上坑村、上坑小学及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⑷降噪措施: 项目生产噪声可采取多种处理方式联合降噪。合理布置噪声源,利用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处理,可大大降低噪声车间对厂界外的影响,通过对风机出风口采用消声处理,主要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等多种措施综合处理,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1.2.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过程主要固体废物主要为过滤器废渣、锅炉灰渣、污水处理站污泥。 ①过滤器废渣,需集中收集后交由回收商作为肥料处理。 ②锅炉灰渣及沉淀池烟灰,需集中收集后作为肥料处理。 ③污水处理过程将产生部分污泥,属于普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固废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理原则,对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做到安全处置,对外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1.2.5 环保投资及主要环保措施 环保投资1180万元,占总投资的7.87%。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内容见表1-1。
1-1 环保“三同时”验收内容一览表 类别
| 污染源
| 环保设施
| 验收依据
| 验收内容
| 废气
| 有组织排放
| 锅炉废气 (TSP、氮氧化物)
| 麻石水膜除尘装置1套,排气筒1支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 TSP排放浓度≤200 mg/m3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400 mg/m3 排气筒高度≥15m
| 无组织排放
| 氯化氢
| 通风排气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氯化氢周界外最高点浓度限值≤0.015mg/m3
| 食堂油烟
| 油烟净化机
| 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
| 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 mg/m3,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不得低于60%
| 废水
| 生活污水
| 三级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标准
| 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并提供废水进污水厂证明 接入云霄县污水处理厂;pH:6-9、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
| 生产废水
| 污水处理站
| 噪声
| 工程生产设备噪声
| 隔声减振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绿化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 西、北厂界昼间噪声≤65dB;厂界夜间噪声≤55dB 东、南厂界昼间噪声≤70dB;厂界夜间噪声≤55dB
|
| 普通工业固废
| 贮存措施
|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 零排放
| 生活垃圾
| 贮存措施
| 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零排放 |
1.3. 评价总结论 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为食品加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发布的第9号令《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从事卡拉胶、琼胶的生产,属于天然食品添加剂,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属于其中鼓励类“第十九、轻工 第28条 天然食品添加剂、天然香料新技术开发与生产”,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产品,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另外,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振牌(福建)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卡拉胶3000吨、琼脂2000吨项目》进行了备案(见附件2),对本项目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产业发展政策、环保政策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 1.3.2 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项目选址为工业用地,符合漳州市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距离居民区较远,项目的建设与周边环境是可相容的,项目的选址是基本可行的。 1.3.3 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结论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经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投入环保投资量为1180万元,占总投资7.87%。总体而言,项目污染物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 1.3.4 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选择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能源消耗采用的电能及生物质能用,属清洁能源。本评价从生产过程原材料消耗到产品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认为项目的生产总体上可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1.3.5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结论 根据《福建省环保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污染物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本项目的特征,确定本项目的污染物中总量控制的项目为COD、氨氮、氮氧化物。 本项目废水可纳入云霄县污水处理厂,因此,对其分配的COD、NH3-N排放量不计入区域总量控制指标中,不用申请总量调剂。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氮氧化物:10.2t/a。 1.3.6 公众参与调查分析结论 本评价单位在项目所在地附近村庄敏感点张贴项目有关情况的进行公示。同时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根据调查结果统计,绝大多数公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公众表示反对,但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环保治理,最好能考虑安排当地农民就业等。 1.3.7 总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于漳州市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内,所在地块为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漳州市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采用的工艺较为先进,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采用的治理技术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区域接纳项目污染物后仍可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因此本报告认为该公司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 单位名称:振牌(福建)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
3. 联系人:王振华 4. 联系方式:13559069876 三、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 机构名称: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2.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悦景豪庭4幢
3. 联系人: 徐总
4. 联系方式:18960161588
5. 电子邮箱:1609734398@qq.com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 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 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自本公告起10个工作日内 六、 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发送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