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黔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本公告旨在让公众了解并参与本项目的建设,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如果您认为本项目尚有什么不足之处,或对本项目进一步的改善有什么要求,请提出您宝贵的意见,并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把您的意见充分纳入本项目的建设中来。谢谢您的参与!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黔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 业主单位: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工期:24个月 建设内容及规模:餐厨垃圾处理规模150t/d;地沟油处理规模15t/d。 建设地点:正阳街道团结居委一组,黔江区新城污水处理厂(在建)北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场地、设备和车辆清洗废水,厌氧发酵残渣压滤脱水废水,冷凝水,生活污水 (2)废气 根据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分析,拟建项目废气类别主要接料与预处理车间、厌氧残渣机械脱水车间、污水处理站等处产生的恶臭沼气,沼气提纯净化过程产生废气,燃气锅炉废气以及无组织排放废气等。 (3)噪声 项目运行后,主要噪声源有水泵、风机、备用柴油发电机等。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主要有餐厨垃圾中转站不可发酵杂物,沼气净化系统废物,脱水后发酵残渣产物,报废生物滤池填料以及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预测,正常排放时,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均很小。 项目建成后事故排放下,NH3、H2S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未出现超标,但NH3、H2S最大占标率出现显著变化。因此,在事故工况下,项目排放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的有一定的影响。这说明事故排放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企业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排放情况的发生几率。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级差取值规定,确定本项目预处理车间和污水处理系统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残渣脱水废水和地沟油处理系统产生废水,产生量为168.25m3/d,主要污染物为 COD、BOD5等其浓度较高。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 B标后排入乌扬凼河,最后进入阿蓬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在对项目区内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夜间东面、南面、西面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夜间超标,最大超标4.8dB。 由于厂界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且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设置了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新建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项目运营期对声环境影响很小,周边环境可接受。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不可发酵杂物 垃圾预处理系统分捡机分离出杂质以及固液分离产生的少量杂质,主要包括少量的纸类、金属、竹木和织物等。这部分杂物直接运往黔江区垃圾填埋场填埋。 ②沼气净化系统废物 沼气净化系统产生固废主要为报废干式脱硫剂及吸附剂等固体废物,报废脱硫剂主要成分为硫化铁,吸附剂为硅氧化物,属于一般工业废物,在场内收集后可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③脱水后发酵残渣产物 消化发酵残渣脱水后干化后产物,建议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剩余部分可直接运往黔江区垃圾填埋场填埋,送入填埋的发酵残渣需进行处理符合卫生填埋条件后进行填埋处理。 ④报废生物滤池填料 生物滤池填料每隔4 年报废一次,固废成分为木屑和纤维,以及寄生在其上的附生物。其产生量较小,报废产生固废将全部运往黔江区垃圾填埋场填埋。 ⑤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黔江区填埋场填埋。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黔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生产工艺先进,清洁生产特点明显,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及周边人群健康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变区域环境功能。因此,从环境角度考虑,拟建项目选址是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市润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本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2013年4月24日~5月10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地区的民众、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本工程环评结论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4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生 13883180698 环评机构:重庆市润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13637807005;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大道19号高科财富园3号楼A栋9楼; 邮编:400015; Email:649516244@qq.com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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