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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威远矿业有限公司中矿选矿及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简本公示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福建省威远矿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5日经过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见附件2),该项目占地面积37.3亩,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建成后日处理外来矿石100吨,年产锆英砂5000吨,钛精矿10000吨,金红石3000吨。其整体工艺采用重选法、电选法和磁选法选矿,工艺简单,成品矿产量大、尾矿数量少,对环境的污染较小。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环保投资188万元,占总投资的3.76%。总用地面积3000m2,总建筑面积22627m2。运行过程主要为烘干炉烟气、原料堆场的粉尘,生产设备噪声、生产及生活废水、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问题。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得出以下评价结论: 1.2工程环境影响评估1.2.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调查及项目的工程特征,确定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项目用地周边2.5 km范围内的居民点,包括东梧村、西梧村。 ⑵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区域大气环境中TSP、SO2、NO2、PM10等因子污染指数均远小于1,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⑶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施工扬尘。施工扬尘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场界外150m范围内,项目周边无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且项目建筑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墙对施工粉尘有很好的阻挡作用,因此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可在接受范围内。 ②运营期: 烘干炉废气通过水膜除尘后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锆英砂、钛中矿矿堆放过程中PM10下风向瞬时(1小时平均)最大落地浓度为0.0427mg/m3,出现在距污染源273m处,浓度占标率为9.5%。叠加本底浓度0.249mg/m3(监测值为日均值,取其监测值的3倍作为小时值进行叠加)后为0.292mg/m3,标准指数为0.32。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大气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可以满足要求。 ⑷主要环保措施: 烘干炉废气通过水膜除尘后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营运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主要来源于原料堆场及晒场在风力作用下产生的扬尘。项目原料为锆英砂、钛中矿粗矿,其锆英砂及钛中矿已经经过粗选加工,主要成份为矿物砂石,泥土含量很小,正常情况下不容易产生粉尘。由于矿物砂石颗粒较小,在风力作用下会产生扬尘。项目应从工艺过程控制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减少无组织的排放,具体措施有: ①建议公司制定生产的严格操作规程,加强管理,健全文明生产制度并落实,尽可能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 ②原料堆场注意洒水,加强堆场、配料及运送车的密闭性,可避免扬尘产生。 ③要求用塑料膜覆盖堆场表面,避免产生扬尘。 ④晒场的锆英砂粗矿水分离后及时进入精选系统精选,选矿产生的蓝晶石尾矿及时用袋装仓库存储。 ⑤原料堆场及晒场林场界一侧建设1.5高的砖混围墙,雨季堆场雨水经过回水系统进入沉淀淀处理后作为洗矿废水使用。减少雨水冲刷带走锆英砂矿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2.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水环境保护目标:诏安湾。 ⑵环境质量现状:邵安湾港口大桥段上游500 m和下游500 m的2个监测断面的pH、COD、BOD5、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六项指标均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水质标准要求。据此说明该区域现状水质良好。 ⑶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沉淀池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后回于生产,生产废水实行中水回用不外排。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过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排放标准排入诏安湾;远期待项目区管网接通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经工业区污水管网,纳入诏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做深度处理,对诏安湾影响很小。 ⑷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配料工序,生活污水近期经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远期待管网完善之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经工业区污水管网,纳入诏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做深度处理。 1.2.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工业区,周边没有需要特别保护的声环境敏感目标。 ⑵声环境现状:本项目区域声环境现状受交通噪声和居民生活噪声影响较小,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4a类区标准,可符合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⑶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各厂界测点噪声现状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项目位于工业区厂界外200m范围内没有声敏感目标,项目运行过程产生噪声不会对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⑷降噪措施: 项目主要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水泵采用专用泵房隔声处理,经过有效降噪处理后其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类标准。 1.2.4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废物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散失,并采用有效处置方案对工业固废进行处理,其处理时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理原则,对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做到安全处置,对外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1.2.5环保投资及主要环保措施 环保投资188万元,占总投资的3.76%。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内容见表1-1。
表1-1 环保“三同时”验收内容一览表 | | | | | |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燃气锅炉标准 | SO2≤100mg/m3 NO2≤400mg/m3 烟囱高度:15m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厂界无组织最高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 | |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排放标准 | | | 回用水沉淀池(容积1500m3),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洗矿工序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洗涤用水水质标准 | |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 | pH:6-9 COD≤100mg/L; BOD5≤20mg/L; SS≤70mg/L NH3-N≤15mg/L | | | 远期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 | pH:6-9 COD≤500mg/L; BOD5≤300mg/L; SS≤400mg/L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 | 污水站沉淀池污泥、烘干炉灰渣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 | | 设有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研究、制定有关环保事宜,按表14-1 环境管理工作计划表中要求统筹厂区的环境管理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 | 有制定一套完善的环境监测制度和监测计划,并严格执行,对监测数据进行档案管理和分析。存档监测数据必需具有准确性、精密性、完整性、代表性和可比性 | | 全厂只设置一个废水排污口;在各排污口处设立明显的排污口标志牌,其上应注明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如:总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废气排放口等。 |
1.3评价总结论 1.3.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发布的第9号令《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项目生产工艺、产品、生产设备等均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围内。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产业发展政策、环保政策。 1.3.2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福建省威远矿业有限公司中矿选矿及加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及产业布局的要求。项目各污染物治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可在接受范围内,其无组织排放废气所需要的大气及卫生防护距离均可以满足要求,项目与周边环境可以相容,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 1.3.3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选择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能源消耗采用电能及木柴均属清洁能源。本评价从生产过程原材料消耗到产品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认为项目的生产总体上可达到国内同行业一般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1.3.4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结论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经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投入环保投资量为188万元,占总投资3.76%。总体而言,项目污染物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 1.3.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结论 近期:COD控制排放量为0.096t/a、NH3-N控制排放量0.0144 t/a,SO2控制排放量0t/a,在报请环保局平衡调剂并经批准后,方可作为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远期: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189号文件关于印发《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废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或其它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对其分配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不计入区域总量控制指标中。项目废水可纳入诏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其所需的COD和NH3-N总量计入诏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总量中,由诏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调剂。 1.3.6公众参与调查分析结论 本评价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等张贴项目有关情况的信息公示和报告书简本公示。同时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根据调查结果统计,绝大多数公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公众表示反对,但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环保治理,最好能考虑安排当地村民就业等。 1.3.7总结论 综上所述,福建省威远矿业有限公司中矿选矿及加工项目符合我国产业发展政策,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四都镇东梧村,符合金湖工业园内总体规划、用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准入及布局要求,片区交通便利、原辅材料来源广泛,水资源及能源能满足工业生产要求,与周边环境可相容性,选址可行。项目采用的工艺与国内同类型企业相比处于中等偏好水平。采用的治理技术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区域接纳项目污染物后仍可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因此本报告认为该项目在实现总量控制要求和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4对策措施及建议 鉴于项目建设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除在报告中提到的各项污染处理措施及建议外,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环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环保意识; (3)搞好厂区绿化,实施清洁生产,使之美化和净化工作环境; (4)设置强有力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机构,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5)加强工作管理和环保设施管理,提高员工各环节操作的规范性,以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营,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6)建立设备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正常维修保养的一系列工程程序,确保设备完好; (7)关心并积极听取周边居民等人员、单位的反映,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形象,实现经济与社会、环境效益相统一。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 单位名称:福建省威远矿业有限公司中矿选矿及加工项目
2. 地址:漳州市诏安县四都镇东梧村
3. 联系人:黄威
4. 联系方式:18965522568 三、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 机构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2.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悦景豪庭4幢
3. 联系人: 徐总
4. 联系方式:18960161588
5. 电子邮箱:1609734398@qq.com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 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 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自本公告起10工作日内 六、 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发送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