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NLH 于 2013-5-22 12:35 编辑
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路线起点在广河龙华互通,起点桩号为K97+700,经龙华、四围、飞鹅、朱坑、井头、跨西林河,至龙门县城清溪村附近,终点接金龙大道(S244 线),桩号为K116+900,全长19.2km。 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K112+400~K116+900段(县城规划区段),采用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道道路标准,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其余路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四车道(按六车道征地),设计速度80KM/h。路面采用水泥砼路面。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理位置
图1 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位置图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编写大纲——大纲评审——环境现状质量调查、进一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措施论证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项目周围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和要求?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其它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惠州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惠州市西堤路18号 邮编:516001 电话:0752-2248853 联系人:吕工 六、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一路24号 联系人:李工 邮编:510620 电话:020-85265912 电子邮箱:liweikengraul@126.com 惠州市公路管理局 2013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