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潭金井湾片区平岚岭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公示平潭金井湾片区平岚岭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平潭金井湾片区平岚岭路道路工程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道路西起如意纵一路,向东延伸至北厝路,东西走向,路线总长度2680.135米,红线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30km/h。为城市次干道,总投资17638.19万元。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箱涵工程、综合管沟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组团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600863296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 工 联系电话:028-85462900 邮编:610064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其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类标准,北厝村旁小溪水质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渔平大道昼间交通噪声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4a类标准,夜间噪声超过4a类标准,周边居民区声环境质量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2类标准。 2、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⑴大气环境:日均车流量和典型日气象条件下,NO2日均浓度运营近、中、远期敏感目标白岚岭村均达标。日高峰小时车流量和典型小时气象条件下,小时浓度各期敏感点均超标。日均车流量和典型日气象条件下,CO日均浓度运营近、中、远期敏感点均达标。日高峰小时车流量和典型小时气象条件下,小时浓度各期敏感点均超标。原因主要为此区域紧邻道路,且区域局部气象条件扩散较弱所致。运营期交通高峰时段容易超标,建议运营期加强引导分流。在运营中期,随着汽车技术和排放标准的提高,汽车尾气污染有望得到进一步控制。 ⑵水环境:路面径流雨水中各类污染物浓度的60min均值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且由于水量小,对护城河水质不会有大的影响。 ⑶声环境: 在营运期2013年、2019年、2027年沿线两侧噪声满足4a类标准的距离分别为距道路中心线15m外、25m处、35m以外处,满足2类标准的距离分别为距道路中心线40m外、60m处、90m以外处。 部分位于2类区域(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的建筑(含开阔地)为主)的村庄民居噪声预测值超过夜间最低限值。敏感点部分超标,需对沿线噪声超标地段及敏感点有针对性地加上防护措施,将营运期间道路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建议在对公路两侧土地进行规划时,不宜将距离道路红线35米以内区域的首排房屋作为居住用房,特别是学校、医院、疗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规划建设时更加要留有余地。 3、总结论:项目与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相协调,如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道路施工阶段及营运阶段均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建议,真正实施各项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及道路选线方案是可行的。 五、意见发表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相关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