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大鹏建材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河源大鹏建材城项目
(二)项目概况:河源市鸿大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于河源市钓鱼台片区,东面紧邻205国道,创业二路南侧,创业一路北侧地块建设河源大鹏建材城项目。规划建筑总用地面积67691.00㎡,建筑总占地面积29704.00㎡,总建筑面积125880.00㎡,建成集“批发、零售、物流、仓储、会展、商务、购物、观光等功能为一体的专业市场。
(三)建设单位:河源市鸿大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裴先生
联系地址:河源市河源大道西、万绿旅游大道南鸿大臻和院会所二楼 联系电话:1812252322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科汇三街4号广州科汇金谷三期C3-02-1102
邮编:510670 邮件地址:huanpingbu@163.com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20-82396619 传真:020-3221941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项目环评委托→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公众调查→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修改完善→上报。
2.主要工作内容: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公众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了解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项目属新建项目,对建设前情况是否了解?
2.项目是否带来何种有利或不利影响?是否认为有必要进行改建?
3.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4.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6.您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如果不同意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访谈的方式提出意见,最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采取调查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10天。
公示日期:2013年6月20日-6月30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