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科铜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金科铜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静海县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天保路2号已建成厂房内建设天津金科铜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主要利用进口废塑料进行造粒,预计年生产塑料颗粒25000吨。项目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本项目所用废塑料原料全部为进口废塑料,主要包括PE(聚乙烯)、PP(聚丙烯)、PC(聚碳酸酯)及其他废塑料等。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废气方面主要为废塑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加热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噪声主要为破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等。在采取相应的环境减缓措施和严格执行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措施下,本项目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将降低到最低限度。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1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本项目为使用现有厂房,施工期仅为简单装修、生产设备的安装和辅助设施的建设,工程量较小,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为轻微。 3.2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2.1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在粉碎车间和造粒车间设置有粉碎机,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放;废塑料加热挤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后经一根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噪声屏蔽措施,如安装减振基础、设置隔声间、安装消声器等。 3.2.4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
本项目除尘系统粉尘和进口废塑料夹带物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天津市、静海县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排放大气、噪声等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根据预测在确保本项目各种废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公司运营期各种废气排放均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固体废物落实合理处置去向,针对可能的事故风险也采取了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下,本项目具有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金科铜业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天保路2号 联系人:邢会计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联系人:马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