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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花湖生态示范开发有限公司农业循环经济和观光农业示范项目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吉林省松花湖生态示范开发有限公司农业循环经济和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由吉林化工学院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松花湖生态示范开发有限公司农业循环经济和观光农业示范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市丰满乡、永吉县口前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养鸡场、沼气厂、无土栽培温室大棚和生态观光酒店及风情小镇等四个子项目以及配套的园区道路、供电、通讯、供水、供暖、附属设施建设,及其它相关辅助设施的建设。总建筑面积298700m2,购置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设施252台(套)。建成后,形成年饲养10万只鸡的养鸡场、年处理粪便约0.6万吨、生产350万m3沼气的沼气厂和20万m2的无土栽培温室大棚以及333张标准床位的酒店和180栋农村风情小镇度假别墅建筑。形成养殖、沼气、蔬菜种植一个循环经济链和参观、采摘、居住的观光农业链,两条产业链互为补充,并行发展。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82480.2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估算为76446.89万元,建设期利息5240.00万元,流动资金793.34万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时间:本项目总定员600人。其中,养鸡场150人,沼气厂20人,无土栽培温室大棚150人,酒店130,别墅区100人,后勤综合服务保障等50人。 项目生产车间实行单班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365天,工人工作日365天。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单班制,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建设周期:拟建项目建设期3年,预计2013年8月建设,2016年8月投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松花湖生态示范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才 电话:13704306948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化工学院 联系人:郭景海 电话:13804419489 E-mai:13804419489@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建设单位委托吉林化工学院进行本项目的环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广大市民,尤其是本项目场址周围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欢迎广大市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 (1)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 (3)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6)其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传真进行意见表述。 公告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公示单位:吉林省松花湖生态示范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