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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江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套军品机加件、100台套航空零部件和100台套反恐、防恐、排爆系列产品研制、开发、制造项目 公共参与第二次公示 受吉林市江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市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在该现场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吉吉林市江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套军品机加件、100台套航空 零部件和100台套反恐、防恐、排爆系列产品研制、开发、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遵义西路17号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年产10000台套军品机加件、100台套航空零部件和100台套反恐、防恐、排爆系列产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⑴废水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循环冷却排水、实验废水、设备地面冲洗水均排入新建回用水池(5立方米)回用于生产,只有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线后进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⑵废气
本项目无有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的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减水剂生产装置、混凝土外加剂生产装置,聚羧酸减水剂生产装置粉尘不采取措施可达标排放。混凝土外加剂生产装置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吸收后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最高排放浓度1.0mg/m3浓度限值的要求。 ⑶噪声
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及厂区绿化可达标排放。
⑷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厂区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原料桶由原单位回收循环利用,废包装袋回收出售。泥渣,厂区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拟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选址于吉林市龙潭区遵义西路17号 内,符合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在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治理、不会对其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本项目须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情况下,本项目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吉林市江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或吉林市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范围: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化工园区内现有的居民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①您对工程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③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④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公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以寄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八)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吉林市江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遵义西路17号
联系人:刘佳 电话: 13943286018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市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点:吉林市松江东路25号
联系人:张立东信箱: cy2123054@126.com
电话:13894707579
2013年0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