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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万兴乡梨园村统筹城乡农民自愿自主开展生态移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龙泉驿区万兴乡梨园村统筹城乡农民自愿自主开展生态移民项目 建设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万兴乡梨园村村名委员会 建设地址:拆旧区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万兴乡梨园村,农民集中居住新区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阙家村,城镇建设的新建区安排在龙泉街道规划预留建设用地区范围内,涉及龙泉驿区龙泉街道红咏社区3组、6组(原红豆村)、顶佛寺村4组、5组、14组(原清平村)。 建设内容:包括拆旧区和农民集中居住新区,项目区拆旧区拆迁总面积502.10亩,拆迁660户2660人。拆旧区房屋拆除面积为126534.24m2,建筑附着物面积55905.13m2,土地复垦502.10亩。新建区的农民集中居住新区(即拆迁安置新居),用于农民集中居住的建新区安置小区占地面积48.33亩),总建筑面积238136.12m2。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2.1废水 本项目污水排放量共计约为1150m3/d。其中生活废水和商业废水以通过预处理池处理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西河污水处理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江河。 2.2废气 地下室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废气经净化率为95%的尾气净化装置处理,使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1后统一收集至楼顶进行高空排放。汽车产生的废气可集中收集,主要由风机抽送,并经排风机将汽车尾气排至地面绿化带进行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评价建议园区设置一座建筑面积50m2的垃圾暂存点,本项目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等措施后对居民的影响不明显。 2.3噪声 通过隔声、减振措施可使设备的噪声源下降10~15dB(A),因此设备噪声在采取措施治理后,噪声完全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限值。 2.4固体废物 预计项目总垃圾量为2061.7t/a。办公垃圾由物管公司清洁人员收集后再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办公垃圾中涉及的电子垃圾,应统一收集后交由电子垃圾回收单位处理、处置;沉淀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成都市城市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严格采取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可以在拟定地点实施。 4 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万兴乡梨园村村名委员会 电话:18628197911,联系人:李中松
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双亨,电 话:028-68258661,E-mail:5786186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