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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新洋港边防派出所办公楼及附属用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新洋港边防派出所办公楼及附属用房项目 概要: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新洋港边防派出所拟在亭湖区黄尖镇新洋港居委会闸南路18号新建办公楼及附属用房项目,项目总投资260万元。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新洋港边防派出所 联系人:季志强 联系电话:139515565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徐州市工程咨询中心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66号 联系人:黄永 联系电话:0515-8307119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建设地与区域环境规划相容性分析,并结合周边污染源调查及其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的前提下,分析拟建项目投资兴建的可行性;从技术经济角度论证项目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并通过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的预测结果评价项目的影响程度,核实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析其取得排污指标途径,从总量控制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根据环境保护的“六大审批原则”综合分析得出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性与否的结论,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五) 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根据附表格式填表,反应您对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新洋港边防派出所办公楼及附属用房项目建设的看法和意见。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762601999@qq.com;或来电至:0515-83071199。 (六) 公示时间 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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