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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桥镇毗河新居1、2号道路污水管网及道路建设工程第二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龙桥镇毗河新居1、2号道路污水管网及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龙桥镇毗河新居1、2号道路污水管网及道路建设工程选址于龙桥镇毗河新居安置小区东侧、西侧,配套道路1起点与古窑上街相交,起点桩号K0+000,终点止于规划道路,终点桩号K0+263,本段道路全长263m,红线宽度16m。配套道路2起点与古窑上街相交,起点桩号 K0+000,终点止于古窑路,终点桩号K0+326,本段道路全长326m,红线宽度12m。毗河新区1号、2号配套道路是龙桥镇发展的主要道路。 项目估算总投资990万元,资金自筹解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主要是: 1、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及周围居民的影响。 2、施工活动对区域声学环境的影响。 3、施工弃土对环境的影响。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预处理池收集,用于农灌或市政绿化。 5、运营期车辆噪声对沿线居民点(毗河新居小区)的影响。 6、运营期环境风险。 7、对市政设施及正常交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建设期产生的粉尘和噪声,要求施工人员定期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文明施工,随着施工完成而消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回收用于砂石骨料加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开挖表土集中堆放,用于园区绿化用土。 加强营运期道路的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营运期间会有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形成,道路清洁人员应注意及时清扫,统一收集后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河道污染水体。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龙桥镇毗河新居1、2号道路污水管网及道路建设工程的建设,符合当地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道路沿线无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保护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周围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项目建设对改善当地的生活环境,加速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造,加快城镇建设的步伐,是十分有益的。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噪声和对生态的破坏,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的污染。建设单位只要完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或消除。故本次评价认为,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向环评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参加填写调查表请按调查表内容填写个人和单位基本情况并签名。 (二)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你是否了解本项目; 2、你对本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如果对环境质量现状不满意,您认为目前附近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保问题是什么; 5、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作用是什么; 6、您是否赞成该项目在本地建设; 7、如果您不同意本项目建设,理由是什么; 8、您对本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及预防措施有哪些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一)可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传真、email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二)可直接打电话到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评报告审批单位,反映对上述公众参与调查内容的意见,希望有关单位及代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 具体联系方法如下: 建设单位:新都区龙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28-8307902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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