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恒丰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畔山名居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简本)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3年08月26日至2013年09月09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畔山名居项目拟建设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七路与石化大道交汇处。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8972.09 m2,计容用地面积为49613.00 m2;总建筑面积243689.27 m2,计容建筑面积188529.30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3235.53 m2(共建1957套住宅),集中商业面积16968.91m2,商铺面积8756.85 m2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7948.90 m2,公共管理用房面积300 m2,物业管理用房面积300m2,文化活动室面积862.46m2,公共卫生间面积64.20 m2,垃圾收集点92.45m2;不计容建筑面积55159.92 m2, 其中架空层面积1793.22 m2,地下两层建筑面积53366.75 m2;建筑密度为33.93%,容积率3.8,绿地率26.62%。项目拟建设11栋18~34层建筑,用以住宅、商业及配套用房。项目拟设机动车位1886个,其中:地上228个,地下1658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为房地产项目,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施工期主要的污染源有:施工生活废水、施工废气、施工噪声、施工固体废物。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生活污水:本项目建成后,污水主要是商业、居民生活等生活用水,以及绿化等公共部分用水等。 (2)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居民厨房燃气废气和油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及备用发电机尾气。 (3)运营期噪声:主要噪声源有商铺经营场所噪声以及水泵、风机、变电房、停车场的机动车噪声等。 (4)运营期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商业垃圾以及生活垃圾。 二、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及商业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大亚湾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坪山河。 2、废气治理措施:①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废气经吸排油烟机处理后,统一由负压式专用内置排烟道直通每栋建筑物天面排放。②备用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废气由专用烟道高空排放。③地下停车库内汽车废气采用机械通风,汽车废气须经捕集后经通风竖井引入地面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①大楼内所有通风设备和其它设备宜选用低噪声型号,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②地下车库的排风口进行消声处理。③变电房设备、备用发电机及风机等设备采取总图布置、设备选用、隔音、防震等多种治理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的固废主要为商业垃圾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商业垃圾进过收集分类后可回收利用的出售给回收商,不可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四、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符合惠州市大亚湾总体发展规划,如能按本报告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同时确保项目做好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下列联系单位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及其他补充信息。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3年08月26日至2013年09月09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 联系方式 (1)邮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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