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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5万吨铜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江西睿锋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年产7.5万吨铜材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7.5万吨铜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万载县工业园,总投资66591.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铜锭铸造车间、铜板轧制车间、机修车间、综合楼、测试中心及其它配套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站、除尘器、油烟净化器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生活污水,熔铸烟尘和食堂油烟 ;生活垃圾、废清洗液等。
2)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汇入锦河;烟尘经除尘器除尘后达标排放,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屋顶排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废交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建设单位应落实相关环保处理措施,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负责维护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搞好防范和预防措施,保证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4)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委托的评价单位了解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详细内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 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5)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五条:
(1) 通过E-mail方式
(2) 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 写信的方式
五、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江西睿锋环保有限公司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 1198号天泽园3栋601室
邮编: 330000
电话: 0791-88181229
电子信箱: 286363446@qq.com
联系人:熊华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3.9.17~ 20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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