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善中央大街小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一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需开展盐津仁爱医院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您对本建设项目若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富善中央大街小区 建设地点:永善县景观大道东侧、进修校背后、消防大队对面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规划设计范围面积13824.68m2(占地面积:13227m2、拟征用地597.68m2),总建筑面积12.12万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19万m2。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和商业综合体(商业用房、中心商业楼、百货商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235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宾宸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永善分公司 联系人:李木华 联系电话:13206146935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云伟 联系电话:18788555058 传真:0870-212647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环境减缓措施,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得出明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看法;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支持程度;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环境问题及解决题的建议;对建设项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 七、有效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日内。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建设方或者评价方联系。 特此公示!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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