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ingmin 于 2013-10-12 15:32 编辑
金沙县产业园区电镀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金沙县产业园区电镀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进行公告,以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 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沙县产业园区电镀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金沙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金沙县岩孔镇光明村孙家沟组。 (5)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不包括土地开发费用)。 (6)占地面积:20000m2(约30亩)。 (7)总建筑面积:20023m2。 2、建设内容 4栋标准电镀厂房(含部分废气处理设备)、2座电镀废水处理中心(其中一座含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另一座仅厂房)、1间办公室、3间化学品仓库及电镀厂区内的道路交通、绿化、管网布局、供水、供电线路的铺设(员工宿舍、卫生医疗、商业、文化娱乐配套设施享受产业园区的设施,电镀厂区内不另外建设)。 3、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项目位于金沙县高新产业园电镀集中区,有利于对电镀企业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治污,项目的建设将电镀企业产污、治污分开变成现实,可从根本上解决电镀企业偷排、漏排、治污不到位的问题,避免其他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降低能耗、保护环境意义重大,符合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精神。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及2013年修改单,部分电镀工艺属于淘汰类,因此电镀企业在入驻时应着重考虑其电镀工艺的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贵州省金沙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中的规划目标,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符合金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建成后,将促进金沙县工业经济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推动金沙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4、建设意义 近年来,金沙县通过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形成了装备制造园、特色食品产业园、高新技术园等“一区多园”的产业园区格局。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发展电子信息为主,入住的企业多为电子信息等高新产业,其产品大多需电镀工艺处理。由于电镀工艺容易产生污染源,需投入大量的环保设施,同时对材料、工艺有严格要求,所以一般企业的电镀加工大多由专业的电镀企业外协加工。金沙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没有电镀厂,入驻企业的电镀加工需求不能在当地满足,需送外地加工,极大增加了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为完善高新技术园区产业链、形成产业配套、保护环境,金沙县产业园区管委会提出本项目,引进电镀厂及配套的废水处理厂投资商,建设专业、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的电镀厂,集中为园区企业提供电镀加工服务。 本项目的建设是满足金沙县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企业电镀集中加工的需要,更是金沙县招商引资、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需要,它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产业链,它也是降低消耗、加强治理、促进发展、保护环境的需要。 二、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现状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现状见表2.1-1。 表2.1-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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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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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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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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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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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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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址附近孙家沟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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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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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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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户,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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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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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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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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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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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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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户,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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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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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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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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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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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户,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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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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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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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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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户,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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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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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岩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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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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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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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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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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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址附近居民自建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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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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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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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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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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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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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占用、周围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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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现状及影响预测 (1)地表水环境现状及影响预测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直接受体偏岩河水质良好,各项监测指标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正常情况下,废水经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持久性污染物和非持久性污染物两类,经预测结果可知(表5.2-3),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非正常情况下,废水进入事故水池,可最多停留2天,待污水处理厂事故解决后,将该水进行处理后排放,理论上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 (2)地下水环境现状及影响 本项目电镀废水有害物质种类较多,容水设备设施多,为减轻其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厂各容水构筑物均须进行防渗处理,在此前提下保证废水的达标排放,则废水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废气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途径有限,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设置重金属污泥堆放场(危险废物)和一般污泥堆放场(一般固废),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中的要求进行建设、管理,设置生活垃圾固定堆放点并定时清理,则固废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3)大气环境现状及影响 项目区位于金沙县高新产业园区,为近年来新建的产业园,该地区原为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源少、人口少,经现场监测,评价认为项目区大气环境现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的要求,大气环境现状良好。 本项目产生的气态污染物毒性大,但经过处理后排放的点源废气中污染物浓度低,经预测项目营运期点源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可能造成的面源污染主要为新建污水处理厂废水挥发的氰化氢以及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氨和硫化氢等污染物,通过大气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厂界无超标点”,建议不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通过对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排气筒进行高度论证,结果表明标准电镀厂房含氰废气处理排气筒高度25m、含铬及三酸废气处理排气筒20m是可行的。 (4)声环境现状及影响 项目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孙家沟组噪声预测值可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属达标排放。因此,项目营运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建设使土地利用格局发生较大变化,厂址所在地由建设以前的灌木林地、疏林地、有林地、农田,变为现在的建设用地,因占地较少,不会破坏生态系统地域的连续性和物种的多样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伴有绿化活动,可以将植被减少程度降到最低,本项目的绿化率设计为30%,对减少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裸土和土壤的固化都有较好的效果,同时对建设场地进行硬化、景观设计等可对区域水土流失产生一定的防治作用。 项目的建设对评价区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该地区的生态结构和功能。 (6)固废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办公垃圾、化粪池污泥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营运期间办公垃圾集中堆放于厂区办公垃圾临时堆放点,经专人每天进行清理后运至金沙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化粪池污泥每月由吸粪车运往金沙县卫生填埋场处置,污水处理厂一般污泥和危险废物分别设置堆场,严禁混合,一般污泥定时清理至金沙县卫生填埋场,危险废物交由金沙县危险废物处理站处理。对于项目投产后引进企业带来的固废,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进行鉴别,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确保引进企业所带来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和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四、环境经济损益 本项目年环境代价21.13万元,环境系数0.015,说明项目收益1万元,付出的环境代价为150元,环境效益良好,但污水处理厂是公益性项目,一次性投资大、运行费用高,政府应从政策上给予扶持。同时可从每年收益从提高一定比例资金作为污水厂的维护经费,以保证污水处理厂能够常年正常稳定运行。 五、环境管理及监测 设置环境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落实监督、监测标准厂房含氰废气、含铬及三酸废气,监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中排放污染物的状况,随时掌握污水处理过程中进出水量、水质及处理效果,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 设置废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并定期人工检测标准电镀厂房废气排放,厂界噪声排放,编制环境监测计划并详细备案,积极配合协调好本项目污染监测与县环保监测站的日常环境例行监测的配合工作。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区的主要环境风险源项为:①污水管道排水不正常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③含氰废水调节池清理和含氰管道修理人身事故④恶臭气体吸收装置运行不正常。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最大可信事故为污水处理池清理人身事故。 在采取本环评提出防范、减缓及应急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后,风险事故率可降低到最小,而出现突发事故时,有一定计划进行抢险、救险,使事故产生的影响范围得以减小,财产损失率及人员伤亡率降到最低,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七、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处理措施,正常情况下可确保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环境代价可接受,第一次公众参与支持率高,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项目厂址所处区域的环境功能,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从环境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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