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岭西新城带状公园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原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将公主岭市岭西新城带状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项目基本情况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在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大背景下,根据国家振兴东北战略、吉林省城镇发展构想和公主岭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提出完善城市功能,构建环境优美、经济发展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打造宜居城市的城市整体构想。 本项目为带状公园建设项目,位于公主岭市岭西新城,占地面积110公顷,总投资39612.44万元,主要内容:建设人工水系长约5公里,总面积26.1公顷,河道最窄处12米,最宽处95米;铺设园路8.6万m2,广场6.26m2,修建主题雕塑、石材及假山等观赏休闲设施若干。 本项目计划于2013年开工建设,建设期2年,2014年末竣工。 2、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施工期 ①水环境污染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运输车辆、作业机械的跑、冒、滴、漏的油污及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污水以及混凝搅拌、砂石料加工等过程会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排放的污水。可通过加强管理,减少施工机械跑、冒、漏污油情况发生。施工生活污水排入施工场地建立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以避免其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施工生产废水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对当地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空气污染 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如砂砾、条石等)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因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力扬尘;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在施工开挖、建材的装卸等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其中施工及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因此可采取大风天气对堆土加盖草席等,并适量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 ③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噪声较高的施工机械,如挖掘机、卡车、推土机、铲车等,以及挖掘、装卸等施工活动。施工应尽量避开夜间的休息时间,晚10:00至第二天早上6:00期间应停止施工。施工机械设备应经常进行维修保养,并建立定期的噪声检验制度。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作业的时间,对产生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应尽量安排在昼间,夜间严禁高噪声设备作业。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不得在城区鸣笛;建材装卸过程中要轻装轻放。 ④固体废物 施工期由于基础开挖及土建工程产生的砖瓦石块、渣土、泥土等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场。施工时避免大面积同时开挖,以免造成大面积地面裸露和土方大量堆存,对项目地周围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运输车辆应加盖防尘布,对车轮及时清扫,防止对街区环境卫生造成破坏。 ⑤生态环境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加强工作人员环保意识的宣传工作,禁止施工人员破环场地外生态和植被。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积极采取绿化措施,恢复地表原貌。工程施工应按照计划分期分区分段进行,不要一次进行大面积的开挖,造成地表裸露时间过长,增加水土侵蚀强度和水土流失量;每个施工段工程竣工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⑥水土流失 工程施工期间造成水土流失的成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植被等因子,人为因素主要为开挖、填筑等。该项工程土石方量较大,合理调配土石方,避免土石方的重复开挖和重复调运。对于多余土方,应缩短暂存时间,及时清运,避免堆砌过程由于雨水冲刷而加剧水土流失。 合理设计施工时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讯期施工。不可避免时,应选择地势较高地段施工。重粘土、膨胀土地段不宜在雨季施工。 (2)营运期 ①水环境污染 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雨季时人工水系内积水和公园内员工和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人工水系两侧为绿化带,雨水水质满足二级排放标准,可以直接排入东辽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公园内员工和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就近市政管网。 ②空气污染 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来自区内及周边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可以通过加强汽车尾气的监测和防治工作,限制外部车辆进入园内等措施减少尾气的排放。 ③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交通噪声、旅游人群及商业活动产生的噪声。需要加强园内尤其是公园重点保护区周边的噪声控制。如在岭南大街等主要街路设置警告牌,进入公园区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④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来自员工及游客的生活垃圾。可以设置与公园景观相协调的果皮箱、加强对游客对的教育等措施减少垃圾排放。 ⑤社会环境影响 人工水系建成后,为防止人畜掉入河道内、人为私自从河道内引水等事件的发生,建议建设单位在距河道两侧2m处设置防护围栏,并派专人看护。 3、项目审批单位 公主岭市环境保护局 4、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公主岭市岭西新城建设投资发展公司 单位地址:公主岭市岭西 联系人: 孔韧锋 电话:18904446111 (2)环评单位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人: 黄继国 电话:0431-85168031 邮编:130021 5、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环评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保意见的可自公示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 2013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