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天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万t煤炭建设项目 第二次公示 舒兰市天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万t煤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目前已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舒兰市天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原有矿界的基础上扩大了原有储量,增加了服务年限。工业广场均利用原有设备,工程内容主要为新建一主井和环保设施的更换及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噪声、粉尘等不会加重对原有环境状况的不利影响,新设置的环保设施,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概述如下: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工程为废弃旧主井,新建一主井,副井利用原有,地面设施利用原有,故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运营期环境影响概述如下: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和SS等,水质情况大体为COD:200mg/L,BOD5:150mg/L,NH3—N:30mg/L,SS:80mg/L。矿井全体员工为214人,技改后职工人数没有变化,生活用水量为4.5t/d,污水产生量为3.6t/d,全部排入处理站。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废气的污染源为热风炉和锅炉的烟气、运输过程扬尘、煤场扬尘和矸石场扬尘。 环保锅炉产生的污染物浓度为:烟尘:172.2mg/Nm3,SO2:256mg/Nm3,NOX:294mg/Nm3,污染物产生量为烟尘:0.172t/a,SO2:0.385t/a,NO2:0.441t/a。 井筒保温选用热风炉。采用本矿煤种,根据计算可知热风炉产生的污染物浓度为:烟尘:2000mg/m3,SO2:480mg/m3,NO2:294 mg/m3,污染物产生量为烟尘:5t/a,SO2:1.6t/a,NO2:0.735t/a。 本项目场内设置喷水消尘,道路使用喷水车进行消尘喷水,防治扬尘的产生,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工业场地的噪声治理目标主要是满足厂界噪声标准要求。随着采矿能力加大,地面生产设备运行时间增加及喷淋水泵设备增加,噪声影响将有所增加。整改应采取的措施如下: 矿井通风机设在通风机房内,污水处理设备水泵和主风扇应当加消声器并设在设备间内,以屏蔽和消减噪声,消声和隔离间后,其噪声源强可比现有产噪设备噪声源强降低10~15dB(A)左右。鼓、引风机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基础加减震,在场地四周和空地植被绿化,消声降噪。 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矿井涌水量技术改造前后无变化仍为28050 m3/a,矿井涌水水质类比四矿其污染物浓度和排放量与技改前相同。矿井涌水经沉淀处理措施后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21mg/L、BOD5:5mg/L、SS:42mg/L、NH3-N:3.7mg/L。处理达标后排入半截河后入二道河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矸石、锅炉燃煤产生的炉渣和除尘后产生的细灰和少量的职工的生活垃圾。井下采掘产生的矸石量为9000t/a,大部分用于平整道路,少部分外卖制砖。锅炉燃煤产生的炉渣全部用于制砖;职工生活垃圾送舒兰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现有生产矿井建设符合规划设计,符合舒兰市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本项目新增处理设施,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改善了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不在环境敏感区内,采取一系列生态减缓与修复措施后,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以上仅为向公众公布的舒兰市天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万t煤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略情况,如果公众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结论,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时间为2013年10月15-10月25日,共10天。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说明 为广泛征求广大公众对舒兰市天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万t煤炭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与环保有关),公众可通过① 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② 电话反馈;③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根据需要进行反馈。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舒兰市天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省舒兰市吉舒镇 联 系 人:韩景峰 电 话:13630618692 环评单位:吉林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勇 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565号 电话:1394374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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