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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观澜•上域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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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1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中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的《观澜·上域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巴中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将“观澜·上域住宅”项目分为三期进行开发建设,本次评价范围为“观澜·上域一期”项目,总投资4.4亿元, 净用地面积38041m2,总建筑面积229467m2。主要建设内容为八栋26-32层的住宅楼(6#-9#18#-21#),一栋地下4层地上7层的商业楼(1#楼),二栋1-3层的配套建筑以及2层地下室车库及设备用房。
(二)工程产生的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建设项目施工期间要产生一定的扬尘污染,只要施工单位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可使污染程度减少到最小,且影响时间只是施工期间。
本项目使用期汽车尾气通风较好,排放浓度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居民厨房废气包括燃料废气和油烟废气,污染物含量较低,经油烟机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高空排放。合理设置室外机组安装位置(按规范位置进行安装);及时清运垃圾,恶臭对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巴中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外排。
(3)声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阶段对外环境的噪声有一定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在严格管理下,项目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营运对周边声学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这些措施体现了固体废物资源化的原则,符合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管理规定。只要在工作中,将各项处理措施落实到实处,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将对生态环境造成局部性的和短暂性的影响。施工中加强管理,并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可降低影响程度,对生态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项目建成后,其大规模及多元化的绿化,将有利于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6)人居环境适宜性评价
作为住宅小区,项目人居环境适宜性总体较好,在建成后引入更多的公交线路后,是理想的居住之地。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拟建地址符合当地区域规划和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总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建成后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拟建项目在所选地址建设从环境角度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我评价中心咨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中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巴中市龙泉三组
   联系电话:0827-5287778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通信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   
联系人:文红叶
电话:13880683672
    邮箱:3782792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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