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瑞鑫天然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吨香兰素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第二次公示 在建设单位兴安县瑞鑫天然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兴安县瑞鑫生物天然香兰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进展顺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的顺利开展。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兴安县瑞鑫天然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吨香兰素系列产品项目。 项目概要:兴安县瑞鑫生物天然香兰素建设项目拟建于兴安县城西工业园区C2区,占地面积6666.67m2,厂房及附属设施3655m2。项目利用人造木碳收集废弃碳油,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精深加工香兰素产品,年生产香兰素系列产品150吨。项目总投资3143.1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化验室、办公楼、宿舍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安县瑞鑫天然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根生 联系电话:1865986129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柳州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晋工 联系电话:13737728522 电子邮箱:zxhb0773@163.com 通讯地址: 柳州市高新南路16号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施工期 环境空气: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汽车尾气对环境造成影响。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间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声环境:在采用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机械施工时,项目施工噪声会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将造成较大影响,施工噪声主要对周围200 m范围内造成影响。 固体废弃物: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对环境造成影响。 水土流失:地表裸露遇暴雨将导致新增的水土流失。 其它:施工基坑开挖、地下室等开挖可能影响地下水水位和水质;项目施工对城市景观和人群健康的影响是轻微的,短期可逆的。 2.营运期 环境空气:项目建成后厨房油烟和生产锅炉烟气有害成份排出对大气环境有一定的危害性。 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出对天然水体有一定的影响。 声环境:生产车间各种设备传动都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对厂区周围环境及本企业生活区会造成一定影响。 固体废弃物:生产过程中锅炉灰渣、污水沉淀池清理出的泥土等。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对厂区及厂区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约40人,均为附近居民,不在项目区住宿,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经施工区的旱厕处理后定期清运,不排放,对水质不会有明显影响。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和废水等,污水产生量少,污染物以SS、油污为主,经隔油、沉淀后回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汽车尾气,污染物成分主要为TSP、CO、THC、NO2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是设立施工场地相关牌照、洒水降尘、设置遮挡围栏、硬化交通路面、设置车辆除尘设施,采用清洁能源、采用环保节能装修材料等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废气污染物的产生量。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交通噪声,噪声级为85~105dB(A)。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施工围墙(屏障)、将高噪声设备移至距周边学校和居民点较远的地方、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对施工噪声进行衰减,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废产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建筑工人的生活垃圾。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为:建筑垃圾按照相关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尽量回收有用材料或作为填方使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制定地点处置。挖方产生的施工弃土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实现挖填平衡。生活垃圾可在施工区内设置临时收集点并做水泥防渗处理收集,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处置。 2.营运期 (1)废气 厨房油烟:项目区内居住人员食堂厨房油烟由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锅炉烟气:项目设计采用锅炉配套除尘装置对烟尘进行净化,处理后烟气各项指标均低于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二类区Ⅱ时段烟尘排放浓度。极大程度地减少了锅炉烟尘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 (2)污水 项目营运期排放污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局部处理后排入室外污水管网系统。生产废水经过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室外污水管网系统。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源于各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由振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噪声和鼓风、引风等产生的噪声。拟采取如下措施:选用符合噪声限值要求的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在噪声大的风机等设备上加装消声、隔音装置。在设备管道设计中,采用隔振、防震、防冲措施,以减轻振动噪声,并考虑改善输送流畅状况,以减少空气动力噪声。结合车间环境的建筑,设置吸音、隔声措施。在临厂界一面密植林木,建立有效隔声屏障。 (4)固体废弃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当日收集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统一处理。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兴安县瑞鑫天然香料有限责任公司拟建于兴安县城西工业园区C2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兴安县土地利用规划,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等的影响,营运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噪声等的影响,经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管住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九、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兴安县瑞鑫天然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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