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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概况 丰博·金御江山项目是由重庆丰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项目。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城南村,属于石柱县规划的城南片区核心区,地块西北侧紧邻站前大道,东南侧邻在建的渝利铁路,东北侧、西南侧均为规划的商业金融用地。项目距离石柱新火车站约800m,距离石柱老城区约4.0km,交通便利。 本项目占地面积464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281.86平方米。整个小区主要由7栋住宅楼、1栋幼儿园、沿街商业门面和地下车库构成,包括2栋18层高层住宅(1#、6#楼),4栋26层高层住宅(2#、3#、4#、5#楼),1栋16层高层住宅(7#楼)和1栋3层的幼儿园(8#楼),站前大道一侧布置沿街商业,建筑面积约19259.84平方米。小区建成后可以入住1054户,约3373人。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建设工期约24个月。 2 项目建设合理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相关规定可知,拟建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故视为允许类项目;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313240K724136283《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了拟建项目并进行了备案;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要求,该项目既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又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评价认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位于石柱县南宾镇城南村,根据《重庆市石柱县城市总体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符合石柱县城乡总体规划的用地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批准书》(渝地[石用2013字第007号):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该项目属房地产开发项目,拟建项目方案设计在停车泊位、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指标控制上均能满足规划控制要求。 3 施工期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1)环境空气 参照落实“蓝天行动”实施方案。运输易撒漏物质的车辆必须改密闭式运输。装运废料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超载,限制车速,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文明施工,生活燃料使用清洁能源,施工期严禁燃煤和焚烧垃圾,排放的废气对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废水。 施工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含悬浮物、石油类等)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或绿化,不外排;沉淀池底部的泥浆定期清掏,与建筑垃圾一并处理,严禁随意排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设施收集处理,严禁在施工场地及周围随意排放,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放;工程完工后,尽快绿化或固化地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方、弃渣严禁随意堆放。采取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环境可以接受。 (3)施工噪声 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噪声扰民;在高、中考前15日内和特殊重大活动(由政府部门告示)期间禁止夜间施工。整个施工过程应做到文明施工,严禁野蛮作业,以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减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至石柱县政府部门指定的渣场,不得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禁止乱堆乱放;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消失。 4 营运期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噪声、油烟和汽车尾气。 (1)废气 居民住宅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厨房油烟通过集中排烟道引至住宅楼屋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临时工作时排放的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烟道引至住宅楼屋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采取设置的通气立管引至屋顶高空排放,且排气口高出上人屋面2m;车库废气通过机械排风系统抽取后进行排放,须将排风口设置在绿化带内,朝向应避开居民住宅和人行通道,并高出地面2m,周围绿化高度应配合排风口设置高度相当的乔、灌木。通过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措施,项目营运期的各种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小。 (2)污水 拟建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雨水直接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按要求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营运期废水以生活污水为主,生活污水总产生量为1035.8m3/d,设置1座生化处理池,处理能力为1100m3/d。采取厌氧+好氧(无动力)处理技术,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排放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柱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后排入龙河。 此外,商业用房如设置餐饮、熟食加工业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水需经隔油预处理后排入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单位应在污水处理设施旁预留隔油池位置。本评价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可接受。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采取设置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对水泵进行减振处理,风机和柴油发电机分别放置于专用的设备房内,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做到场界噪声达标。加强车辆管理。商业经营严禁使用高噪声的音响设备。 (4)固体废物 小区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采取即收即运的方式,由物管部门收集至垃圾收集站,每天交由环卫部门运至石柱县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污水处理设施生化污泥定期清掏后由环卫部门送石柱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商业部门如设置餐饮和熟食加工项目,产生的餐厨垃圾应按《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采取措施后,营运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不会对项目区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分析表明:拟建项目建成后,通过适宜的土地利用方式、污染防治措施、小区景观绿化和生态功能的建设和完善,将会使项目的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真正成为环境优美、景色宜人的商业、居住小区。项目建成后区域的城市生态环境将会得到较大改善,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呈正影响。 5 外环境影响分析公路交通噪声的影响:项目1#、2#、6#、7#、8#临站前大道布置,可能会受到交通噪声的影响。预测结果可知,面临站前大道一侧11~18层超标,超标0.1~1.0 dB(A),其余楼层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噪声:一在靠近城市道路面设置绿化带作为隔声屏障,绿化带宜根据当地自然条件选择枝叶繁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应合理搭配密植。二按照方案设计及市建委建筑节能要求,各住宅楼安装中空玻璃窗,考虑中空玻璃窗及墙体的降噪效果;根据北京、广州等环保部门的实际监测,中空玻璃窗在关闭情况下,可降噪20dB(A)左右。 渝利铁路的影响:渝利铁路位于项目东南侧100米,可能对项目造成影响主要是噪声、振动和电磁环境。由于火车以穿安子山隧道(1375米)的形式经过本项目东南侧,火车产生的噪声经隧道山体隔声后,不会对本项目产生影响;通过类比,受影响的振动区域在30米范围内,本项目边界距渝利铁路线约100米,再加上建筑物对铁路振动的衰减作用,铁路经过时的振动不会对本项目产生影响;根据相关研究报告,电气化铁路产生的电磁干扰,对电视信号场强符合要求时,仅局限与铁路两侧20米范围内。20米以外,随距离增加其干扰影响逐渐减弱,至40米以外,基本不影响电视的正常收看。本项目距离渝利铁路约100米,以及火车产生的电磁辐射影响受隧道有效屏蔽,因此不会对项目造成影响。 变电站的影响:参考承德地区部分110kV输变电工程产生的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结果,110kV变电站的工频电场最大值分别为124.2V/m,出现在距离围墙0m处。工频电场随距离增加,测值逐渐降低。110kV变电所工频磁场垂直分量最大值出现在围墙0m处,为2.72×10-2T,水平分量最大值出现在据围墙5m和15m,为1.44×10-2T。其余随着距离的增加,垂直磁场呈逐渐降低趋势,水平磁场强度变化不明显。由此项目边界距大地坪变电站300m,不会受到变电站电磁辐射影响。 6 综合结论综上所述:重庆丰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丰博·金御江山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石柱县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等符合重庆市有关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建筑设计新颖,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其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外排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小,能为环境所接受。工程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将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本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认为,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行。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征求范围:拟建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各阶层公众。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重庆丰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集团地址:重庆石柱县南滨路27号 联系电话:13908315003 联系人:吕先生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重庆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单位地址:重庆沙坪坝区正街174号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及传真电话:1336818559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采用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提出意见和看法。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2013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