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1)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2)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4)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环境影响预测;(6)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7)公众参与调查;(8)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进行编写,主要内容包括: (1)总论;(2)区域环境概况;(3)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4)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污染防治措施;(8)公众参与评价;(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与环境管理;(10)环境可行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11)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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