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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超科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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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qshsnq 发表于 2013-11-26 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超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0000吨复原胶生产及深加工项目(一期)
环评公示(第二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应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随即组织技术力量、安排人员,进行了资料收集、分析和现场踏勘,并对项目作了初步的工程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编制情况及编制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概况
总投资1980万元,新建厂房、购置设备,年产复原胶30000吨、橡胶制品5000吨、塑料制品50000个。
二、环保措施及影响分析:
1、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复原胶生产线、橡胶制品生产线、塑料制品生产线生产过程中均有大气污染物产生。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如下:
(1) 复原胶生产线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1破碎粉尘:产生量为7.5t/a、3.12kg/h,采用旋风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尾气经15m排气筒排放。则经治理后破碎粉尘排放情况如下: 0.14kg/h、23.4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TSP 3.5kg/h、 120mg/m3。
2脱硫废气:脱硫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松焦油和松香服所含挥发性成分受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活化剂(多烷基苯酚二硫化物)中游离硫成分受热分解产生的硫化氢,还有胶粉冷却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3胶料冷却废气:冷却过程中有机废气产生量按产生量为3t/a、1.25kg/h,通过胶粉冷却装置的风机往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另外,脱硫罐在出料过程中,加料口为打开状态,罐内的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往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4塑炼废气
炼胶过程中无需加热,通过冷却系统控制设备及胶料温度在50~60度之间,因此混炼胶不会热分解。炼胶过程中胶料携带的水分由于受热蒸发产生部分水蒸气,随炼胶过程中胶料受热产生的烃类等低挥发份气体一并排出,废气中主要成分以非甲烷总烃计。
脱硫废气、胶料冷却废气、塑炼废气治理措施:
由于脱硫废气属于高温、高压气体,废气中以水蒸汽为主,还有少量有油类、有机废气、H2S、胶粉。因此,脱硫废气需经预处理后,再与胶料冷却废气和塑炼废气一并进入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
废气处理装置风机风量取70000m3/h,收集效率取90%,经治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情况如下:1.72kg/h、24.54mg/m3, 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 10kg/h、 120mg/m3;硫化氢排放量0.0028kg/h、0.04mg/m3,可以满足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 14554-93)限值:H2S: 0.33kg/h。
为保证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效果,环评活性炭应每两个月更换一次。
(2)橡胶制品生产线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胶料混炼时,防老剂、防焦剂、补强剂、硫化剂等粉状材料以人工方式加入炼胶机中,因此加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胶料在混炼和硫化过程中也会产生混炼废气、硫化废气。
1加料粉尘:粉尘产生量为0.0055t/a、0.0023kg/h,由于加料粉尘产生量很小,环评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加强管理,避免粉尘飞扬。
2混炼废气:胶料在混炼过程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22kg/t。本项目年耗胶料5000吨,则有机废气产生量为1.1t/a、0.46kg/h。
3硫化废气
硫化废气主要是由于胶料及配合剂中所含的挥发性成分受热发生分解,产生少量低浓度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硫化剂(硫磺)在硫化过程损失少量的硫,以硫化羰(有臭鸡蛋气味)和二硫化碳(芳香味)的形式排入大气环境,含硫废气以二硫化碳计。胶料在硫化过程中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165kg/t、二硫化碳产生量为0.0256kg/t。本项目年耗胶料5000吨,则硫化过程中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82t/a、0.34kg/h,二硫化碳的产生量为0.128t/a、0.05kg/h。
混炼废气和硫化废气经收集后送往同一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36kg/h、0.72mg/m3。经折算后,可以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0mg/m3。二硫化碳排放量为0.0025kg/h、0.045mg/m3。可以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二硫化碳容许浓度值(0.04mg/m3)3倍:0.12mg/m3.
(3)塑料制品生产线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治理
注塑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还有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产生量小,环评要求加强车间通风,防止集结。破碎粉尘产生量约0.03kg/h,含尘气体经旋风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浓度约15mg/Nm3,排放速率约0.002kg/h,经15m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4) 辅助设施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辅助设施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包括锅炉烟气、发电机烟气,还有职工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
a、燃气锅炉烟气:经计算燃气锅炉SO2排放情况如下:0.0504kg/h、60mg/m3;烟尘排放情况如下:0.02283kg/h、27.17mg/m3。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II时段燃气锅炉排放限值:SO2 100mg/m3、烟尘 50mg/m3。
b、发电机烟气:本项目在发电机房设置发电机组以备停电时使用。发电机组自带有烟气净化装置,产生的烟气经处理后引至15m高空排放。
c、食堂油烟:目前,项目食堂已建成,并安装了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一般大型油烟设备去除效率都在85%以上,因此,项目食堂排放的油烟经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7 mg/m3,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大型食堂油烟排放限值≤2.0mg/m3。
2、废水的产生及治理
(1) 洗手废水:手废水产生量为1m3/d。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本项目的预处理池。
(2) 软水制备废水:软水机在制备软水过程中会排放少量的尾水,排放量为0.3m3/d,尾水主要成分为钙、镁等盐类,属于清净下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蒲阳河。
(3)生活污水:项目食堂产生的污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生产污水一并进入预处理池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经开区污水管线进入青城山污水处理厂B厂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蒲阳河。
3、噪声源及治理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设备,还有辅助设备如循环水泵、发电机组、空压机。经采取治理措施后,可以做到厂界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及治理
本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产生于复原胶生产线、橡胶制品生产线、塑料制品生产线;办公及生活设施、辅助设施也会产生固废;设备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环评针对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提出相应的处理、处置要求,固废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项目有或提出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五、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超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都江堰市经济开发区金腾大道11号
联系人、联系方式:王总13608058789
六、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方式:陈浩  87012411   E-mai:25271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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