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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龙源大港滨海33MW风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天津龙源大港滨海33MW风电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 建设项目概况 本风电场拟装机33MW,安装23台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预装轮毂高度80m。采用35kV电缆线路统一接入新建的风电场升压站,经110kV主变压器升压后送入220kV港西变电站。 拟建风场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南部,场区为东、西两部分,津歧路(S106)穿过风场,共布置23台风机。西部区域在北排河北岸,布置8台风机。东部区域位于渤海滩涂区域,布置15台风机(涉及用海)。 本期风电场工程,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集电线路、风力场内交通工程等组成。项目总装机容量31.5MW,安装2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风力发电机组,预装轮毂高度80m。本期风电场设置一台 SZ10-80000/110/35主变压器。 本工程主要工程量包括:风力发电机组23台(15台涉及用海)、塔筒145.586t/台、土石方开挖25537m3,土石方回填138750m3,混凝土11908m3,钢筋920t,新建场内道路17km。 2、 建设单位: 天津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博 电话:022-63212492 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天科所环保一室(邮编300456) 联系人:张騄 电话: 59812345-6322 传真:022-59812389 电子邮件:tkshbs@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7、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