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鸿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橡胶加工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海南鸿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司进行“海南鸿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橡胶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 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澄迈县仁兴镇美厚村委会仁坡村,项目总占地面积30亩,建设橡胶加工厂的生产车间、仓库及配套环保工程和其他的办公生活区等。项目以生产浓缩乳胶为主,生产胶清胶、复合胶与浓缩乳胶深加工为辅,年加工干胶1万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通过对拟建项目申请报告的分析、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等程序完成环评报告书的编制。环评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总论 (2)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3)评价区环境概况 (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7)产业政策与选址合理性分析 (8)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指标 (9)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 (1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1)公众参与 (12)环境监测与管理 (13)结论及建议 三、本次公示公众参与的范围及方式 1、公众参与范围:项目拟建地附近村庄居民、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等。 2、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3、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如公众需获得关于建设项目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补充信息,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获取;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发表意见可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请注明您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海南鸿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春天 联系电话:18976936222 电子信箱: 2311215745@qq.com 地址:澄迈县仁兴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