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北湖58#、59#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项目简介: 中海北湖58#、59#地块项目,位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丙一街以西,丙八路以北,远达大街以东,丙六路以南。总占地面积为76012㎡,总建筑面积为178494.95㎡.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⑴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⑶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⑷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⑸环境影响预测;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⑺公众参与调查⑻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1)总论;(2)建设项目概况;(3)工程分析;(4)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5)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风险事故分析;(8)清洁生产分析;(9)污染防治措施分析;(10)污染物总量排放控制分析;(11)环境管理(12)环境效益分析(13)公众参与;(14)环境可行性和选址的合理性分析;(15)评价结论。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2.您认为该地区目前的环境质量如何?3.您认为本项目的开发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有哪些?4.您认为本项目的开发对当地经济发展有何影响?5.您是否赞成本工程的建设?6.工程开发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等。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长春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人: 刘馨阳 联系人:杨阳 联系电话:13844453358 联系电话:0431-851612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