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异地搬迁扩建项目,企业原厂区位于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内,占地面积约4万m2,原厂区主要生产中药片剂、颗粒剂、胶囊剂、饮片等。新厂区拟建于长春市高新区北区,亚泰医药产业园用地内,东侧为亚泰医药产业园A区,南侧为丙二十九路,隔路为航空产业园,西侧为远达大街,北侧为亚泰医药产业园C区。总投资47542万元,全部企业自筹,总占地面积为73669m2,总建筑面积50350m2。主要建筑物包括质检楼、固体制剂生产厂房、保健品生产厂房、提取及饮片生产厂房、库房、青霉素V钾生产厂房、污水处理站、危险品库、连廊等。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口服普通固体制剂11亿片(粒)、保健品8亿片(粒)、口服头孢固体制剂1亿片剂、饮片400t。劳动定员为276人。
主要环境影响
(1)项目施工将对地表水、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等产生影响。
(2)项目运行过程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对区域地表水体的影响;工艺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行过程生产车间各种粉碎机、压片机、干燥机、空压机和各种泵类生产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前处理、提取工艺产生的药渣、废药片、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食堂残余食物等固体废弃物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
生产废水为中药材提取、浓缩废水及冲洗设备废水,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较高,拟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伊通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生产工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治理,设计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的废气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噪声
对于各种高噪声设备,可针对不同设备采用有针对的降噪减振措施(详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各种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处理与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产业政策,符合高新北区总体规划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原则,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其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建设得到当地居民的认同,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所以,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讲,在企业认真落实环保措施,实现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可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
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于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13844899797
联 系 人:郑总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所
通信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人民路136号
联系电话:0433-2521802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boosidi@126.com
公告起止时间
2014年2月19日——2014年3月4日
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