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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三期工程(中央商务区C2、C3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云南中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三期工程(中央商务区C2、C3地块)建设项目 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三期工程(中央商务区C2、C3地块)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 项目净用地面积142670.59 m2,总建筑面积687714.56m2,项目分为C2、C3两地块。其中C2包括:建设商业用地A2地块,净用地面积49043.8m2;社会停车场S5地块16699.60m2和公共绿化用地G5地块7741.93m2;C3包括:建设商业用地A3地块,净用地面积46907.88 m2,社会停车场S6地块15529.88m2和公共绿化用地G6地块6747.50m2。 3、项目对施工期及运营期污染采取以下环保措施 (1)施工期:建筑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利用施工场地内的地形地物进行隔声,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采取设置围档和硬化道路,以及车辆出场冲洗等措施,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工程施工尽量避开雨季,对开挖土方及时回填;施工人员生活营地采用生态厕所或设临时化粪池,对工程废水采用沉淀、隔油等措施处理;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本项目废水依托螺蛳湾三期工程建设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该中水站处理规模为5500m3/d,产生的中水回用于项目内绿化、道路清扫、卫生间清洁等,其余通过广福路上污水总排口排入广福路污水管,排入昆明市第六污水处理厂。住宅油烟应经油烟吸收装置除油烟后,集中收集经竖向专用烟道于各住宅楼顶集中排放,区内汽车尾气尽可能收集排放,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云南中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乐弦 联系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彩云北路5151号 联系电话: 13987658571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南京师范大学 联 系 人:余娟娟 联系电话:15284413283 传 真:0871-64136889 通信地址: 昆明市滇池路西贡码头迎海路7号楼 邮政编码:650228 四、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编制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质量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公众对象:本项目参与调查公众对象为与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周围的居民。 公示调查内容: 1、对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若有不满意,请说明原因) 2、对项目建设的知情程度?(知道或了解项目建设的工程概况和信息途径) 3、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环境影响利弊关系?(具体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4、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若不赞成项目建设,请说明理由) 5、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要求和建议? 6、对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项目的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对项目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正式意见。 七、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