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湖畔嘉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开发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告如下,使该项目可能影响区域的公众对建设项目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
|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香山路以南及以北地块,兴港大街以东 | |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湖畔嘉园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82836.22㎡,总建筑面积247649㎡ |
| 施工期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施工垃圾和运营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 |
| 小区采暖由空港开发区集中供热;所排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开发区下水管网排放至规划的空港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饮马河。同时,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施工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工程中需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
| 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项目建设可行。 |
| 环评简本网上公示:http://www.eiafans.com(环评爱好者) 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24日 |
| 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认为本项目主要的社会经济影响有哪些: 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对本项目建设意见: |
| 1.征求意见期间发放调查表: 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3.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 王工 81989955 4.向环评单位进行反映: 郑琳 15543000109 5.向九台市环保局进行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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