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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昌平区创新中路(沙河西区二十号路~北沙河西四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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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4019 发表于 2014-3-14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市昌平区创新中路(沙河西区二十号路~北沙河西四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简本信息公示
北京市昌平区创新中路(沙河西区二十号路~北沙河西四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2月17日~2014年2月28日对本项目建设概况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针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创新中路(沙河西区二十号路~北沙河西四路)道路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创新基地
项目建设内容:创新中路(沙河西区二十号路~北沙河西四路)西起于沙河西区二十号路,东止于北沙河西四路,道路全长约949.16m。本工程主要工程特性见下表。
1.1-1 工程特性表
  
项目名称
  
单位
创新中路(沙河西区二十号路~北沙河西四路)
设计标准
城市主干路
设计速度
km/h
50
路线里程
m
949.16
路基宽度
m
50
永久占地
hm3
4.75
总挖方量
hm3
10418
总借方量
hm3
48990
总弃方量
hm3
5838
排水及附属工程
km
9.26
路面
沥青砼
m2
35460
桥梁合计
m/座
270/2
平面交叉
6
立体交叉
1
征用土地
37.03
伐移树木
3142
投资估算
万元
15522.38
环保投资
万元
319
公路等级:创新中路(沙河西区二十号路~北沙河西四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50m,双向六车道。
建设规模:主路1条,共设大桥2座,总长170m,分别为八达岭高速公路主路跨线桥(180m)、东沙河跨河桥(90m),平面交叉6处,立体交叉1处。
投资及建设工期:本项目推荐线路总估算15522.38万元。本项目计划于2014年9月动工建设,建设工期16个月,2015年12月建成通车。
二、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根据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的TSP、NO2、PM10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不能完全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目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差。
地表水:根据东沙河现状监测结果,评价河段水域中pH和石油类指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标准要求,高锰酸盐指数、SS、氨氮监测值均超标,东沙河现状水质较差。
声环境:工程所在区域的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中国矿业大学沙河校区(原为北京外事研修学院)前规划地块昼夜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八达岭高速公路两侧监测点噪声值在夜间超标。
三、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生态环境
道路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大部分发生在施工期,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的途径主要是道路建设占地、路基取土开挖路堑等,这些活动会破坏地形、地貌和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1)施工期
本次工程永久占地4.75hm2,临时占地0.83hm2,工程占地将造成占地区内地表植被完全破坏,导致土体流失。施工活动影响会使项目区部分野生动植物减少或迁徙,但不会造成整个区域内动物种群及数量的明显减少。工程建设会加大区域水土流失,同时对景观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工程建设前对占地区内的有价值的植被移栽,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管理,减少对周边区域土地的破坏,工程完工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加强污染防治和土石方的处置,减轻景观影响;施工区修建排水沟,土石方及时充填,做好施工区的水土保持措施。
(2)营运期
营运期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破坏逐步得以恢复,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基本上得到控制。工程实施后,道路沿线进行覆土绿化,共栽种行道树,增加植被面积,减少水土流失,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2、地表水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污废水主要来自砂石料冲洗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的机修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污废水产生量较小,污染因子简单,通过处理后综合利用,对地表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砂池,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的洒水抑尘,不外排或排入东沙河,对东沙河水质影响较小。
(2)营运期
拟建工程不设置服务区和收费站等,因此,工程营运期无废水产生。大气降雨形成的地面径流会携带少量的石油类、SS等通过雨水管网最终进入东沙河和北沙河。建设单位应与设计单位做好沟通,在设计阶段做好路面径流的排水设计。当有油类等危险品进泄漏时,要紧急通知公路管理部门、公安、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以便采取紧急应救措施。
3、大气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根据施工过程中粉尘浓度类比分析,在天气晴朗、施工现场未定时洒水的情况下,施工期粉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污染较大,土石方施工阶段尤其严重,施工场地周边100m范围内环境空气中TSP浓度超标严重,300m外污染已很轻。通过做好施工区的防尘措施,粉尘产生量可得到明显减少,其污染范围相对较小,影响周期短,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本项目施工场地设置在道路红线范围内,离居民区较远,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防尘网,在4级以上的大风天气不进行路面开挖和建筑拆除施工,对临时堆土和建筑拆料的堆放进行覆盖或做表面固化处理。运输道路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对运送砂石料的车辆限制超载,做好防漏措施,不得沿途洒漏。粉状材料用罐装或袋装,并盖篷布。
(2)营运期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对大气污染的影响主要来自车辆排放的尾气,初期、中期和远期道路两侧CO、NO2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要求;通过预测,车辆尾气的排放不会造成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功能的改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为减少营运期废气影响,工程沿线的边坡整治工程中加强绿化;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定期进行洒水和路面清扫。
4、声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间使用的作业机械类型较多,主要有破碎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岩钻、空压机、摊铺机、载重汽车等,这些噪声源均为间歇性非稳态噪声源。机械运行时声级范围为80~100dB(A),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时尽量使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工艺,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营运期
汽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本项目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没有敏感点,预计营运期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针对本工程噪声影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加强道路车辆监控,全线限速行驶,严禁噪声超标或已报废的车辆上路,加强交通疏导、保持道路畅通,做好道路两侧绿化降噪措施,并且临近道路两侧尽量不要建设学校、居民楼等敏感建筑。
5、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拆迁产生的废弃物。土石方主要产生于路基挖方,工程挖方量为10418hm3,借方量48990 hm3,弃方量为5838hm3,施工期产生的弃渣统一运往北京利昌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管理的南邵镇南邵消纳场进行消纳。废弃土石方需进行适当的防护,以避免弃方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2)营运期
本工程为城市道路,沿线无收费站等辅助设施,固体废物主要为车辆带入车道的固体废物,行人丢弃的少量果皮、纸屑及树叶、枯枝等。在道路沿线设置分类垃圾箱,由专人负责垃圾清扫和收集工作。垃圾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外运、集中处置。
6、社会环境
(1)施工期
本项目拟建方案涉及征地拆迁、树木挪移等工作,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由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组织统一进行。经统计,全线共涉及征地37.03亩、伐移树木3142株,其中银杏树(φ5)1543棵、松树(φ15)1397棵、广玉兰(φ5)202棵。征地拆迁及树木伐移所产生的水土流失由当地政府负责进行防治,拆迁补偿及安置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不在本方案防治责任范围之内。
(2)营运期
本工程实施后,将很好的改善昌平新城西北部的交通状况,创新中路是连接昌平新城沙河组团与高教园区的干道,可以促进当地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当地经济发展,同时也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从而促进沿线居民收入水平的显著提高。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做好相应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比较小,对所在区域内交通的改善将起到促进作用,本项目选线合理,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同意该公路的选线走向、认为施工期营运期所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什么、如何减缓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等,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亦可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昌平区南环东路北1号   
邮编:102200
联系人:魏斌         
联系电话:010-69717141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9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郭敏         联系电话:010-87162828-717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3月14日~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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