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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金娜丽餐饮有限公司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昆明金娜丽餐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租用呈贡区吴家营谊康北路上海·东盟商业广场4楼401号商铺。上海·东盟商务大厦项目已于2010年4月取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东盟商务大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昆环保复【2010】101号),并于2013年6月完成施工建设,本项目租用上海·东盟广场4楼401号商铺拟建设一泰国餐厅。 本项目得益于呈贡新城区经济的全面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要求改善生活质量已经成为广大市民的普遍要求,由于呈贡新城区的建设成功,区内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完善,为外来旅游、出差、经商、办企业及行政办公的人员,提供了较为便利的基础条件,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氛围。外来人员的逐年增加,再加上当地群众生活方式的多样化、饮食的要求提高,以及泰国饮食文化在中国的市场逐渐扩大,有着较好的销售前景,因此本项目拟建设一个泰国餐厅,经营各类泰国美食。 本项目租用上海·东盟商业广场4楼401号房间,建筑面积1820m2,套内面积1660 m2,主要包括厨房、用餐区、吧台等。厨房设置4个灶台,用餐区预计426个座位。项目绿化主要为原有上海·东盟商务大厦区绿化,本项目新增绿化主要为餐厅内的盆景等。 二、工程区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2012年昆明市环境质量公报》,呈贡新区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居住、商业和交通混合区用地范围内,属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功能区划属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周围无大的污染源。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12年昆明市环境质量公报》,洛龙河水质类别为Ⅳ类,污染程度有所加重,根据《云南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洛龙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不能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滇池外海水质类别劣Ⅴ类,综合营养指数为68.4,属于中度富营养。与2011年相比,综合营养专题指数基本持平,主要污染物总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有所下降,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叶绿素a和化学需氧量有所上升,超标指标为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4项。根据《云南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滇池外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不能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属于居住、商业和交通混合区用地范围内,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等效声效Leq≤60dB(A),夜间等效声级Leq≤50dB(A)。根据《2012年昆明市环境质量公报》,2012年呈贡城区内噪声年均值约52 dB(A),较2011年有所下降,能够达到2类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现状 本项目租用上海·东盟商业广场4楼401号商铺,为已建建筑,根据现场调查,目前项目已经建成,项目绿化与大厦建设同步进行,项目周边主要为其他商业住宅区,项目区内已城市化,生态环境已被破环,无原生植被,项目绿化主要为行道树、街心公园等,区内无大型野生动物及保护类动植物分布。 5、主要环境问题 洛龙河及滇池外海水质超过地表水功能区划《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 三、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上海·东盟广场4楼401号商铺,无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为内部装饰以及设备安置,以人力施工为主,机械施工为辅,使用的机械包括电钻、角向磨光机等使用过程中的噪声对周边环境有部分影响。 运营期 (1) 环境空气 项目厨房使用煤气和电为能源,煤气和电均属清洁能源,使用时无污染物排放。项目内油烟经自建的油烟净化器统一处理后集中排入上海·东盟商务大厦通风井内专门设置的油烟排放烟道,由自建的油烟排气筒排放。 用餐人员车辆在进出时产生的少量尾气中含C-H、NO2、CO等少量污染物,汽车尾气排放具有排放量小、短时、分散、无组织排放的特点,由于汽车尾气大部分可实现达标排放,通过周围空气良好的扩散条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2) 声环境 项目空调依托上海·东盟商务大厦中央空调系统,不单独配置空调。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油烟抽排设备噪声以及用餐人员的喧哗声。 (3) 水环境 项目内的含油废水作为泔水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部门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入上海·东盟商务大厦统一化粪池及中水处理站处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餐饮垃圾、隔油池废油等。餐饮垃圾、隔油池废油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厂址区域声环境、大气环境现状质量总体较好。项目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实施,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不会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能维持当地环境功能要求。因此可以认为,在全面落实了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并在运营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则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生产运营可行。 五、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我单位、昆明金娜丽餐饮有限公司或呈贡区环境保护局查阅报告简本,简本公示时间为自本信息发布后至2014年4月12日止,在此时间内公众如需所取补充信息,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意见范围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昆明金娜丽餐饮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玉 电话:1390884452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C区2-6) 邮编:850000 联系人:杨丽丽 电话:13629403939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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