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eovans 于 2014-3-27 10:01 编辑
酉阳县维美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维美节能砖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维美节能砖生产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维美节能砖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酉阳县维美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理位置:重庆市酉阳县小坝全民创业园41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二、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拟租用重庆泰睿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厂区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租用场地总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合理布置1套节能砖生产线,年产节能砖300万匹。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水泥、石灰粉、沙子和水。主要生产设备为:一套QFT10-15自动切块成型机,自动上料,自动切块,自动成型;铲车1辆,叉车2辆,竹胶板3000张(用于自然养护),运输汽车4辆。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原辅材料→自动配料机→上料机→轮辗搅拌机→皮带输送机→振压机→砖坯→自然养护→成品→出厂。 三、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及粉尘、施工噪声和固体废弃物。 ① 施工扬尘及粉尘:主要来自现有厂房改造、出渣装卸、原材料运输等产生的扬尘及粉尘。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渝府发[2013]43号)中“蓝天行动”的相关条款执行,杜绝环境空气污染和扰民。 ② 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的各项要求,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到文明施工;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技术,选用低噪声作业机具,合理布置机具,远离居民点。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基础施工阶段禁止夜间作业(22:00~6:00),以免扰民;午休段时间(12:00~2:30),施工现场不作业,或者进行产生噪声强度较低的施工活动。 ③ 固体废弃物:施工期清运建筑渣土必须装载规范,沿途不得撒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禁止乱堆乱放。 (2)营运期 ① 粉尘:现有水泥和石灰粉储罐增设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应达95%以上,并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措施,使运营期的粉尘达标排放且不扰民。 ②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泰睿现有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酉阳县小坝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后,经管道输送排入酉城河(酉阳河城区段)。 ③ 噪声:进行现有厂房隔音改造,增加厂房四周墙体厚度,墙体增设隔音材料,同时密闭厂房,不在厂区内进行破碎作业。生产设备布设于厂房北面,远离南面的居民楼,通过距离衰减和隔声处理使厂界噪声达标,并严格作业时间,保证生产噪声不扰民。 ④ 振动:首先进行自动切块成型机的设备基础减振处理,采用隔振支座,并使用隔振器(如钢弹簧隔振器、橡胶隔振器和隔振垫等),设备周围设置隔振沟,以达到良好的隔振效果。其次将生产设备布设于厂房北面,远离南面的居民楼,通过距离衰减和隔振处理使厂界达标,并严格作业时间,保证生产振动不扰民。 ⑤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送城市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⑥ 其他:酉阳县维美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应在运营期积极做好与周边居民的邻里友好关系,主动公示项目环境保护投资及落实情况,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息反馈机制,接受广大居民的监督。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维美节能砖生产项目”属于建材制造行业,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及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政策;选址位于酉阳县小坝全民创业园,土地利用符合入园条件及园区相关要求;选址符合酉阳县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小坝全民创业园产业布局规划,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的建设有利于酉阳县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选址基本合理。在运营期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生产管理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合理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专家和社会团体对“维美节能砖生产项目”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所产生的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实际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满足其生产需求,本次调查阶段提出的环保措施中存在的不足,请提出切实的看法和改进建议。 六、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酉阳县维美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重庆市酉阳县小坝全民创业园41号 联系人:潘强 联系电话:18696991738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桦路168号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3618368267 传真:67895711 E-mail:xiebo198577@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拟建项目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电子邮件、打电话、传真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或环评工作意见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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