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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尚车名轩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喷(烤)漆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信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以及《北京市环保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京环发[2013]21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北京尚车名轩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喷(烤)漆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尚车名轩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喷(烤)漆房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南河沿35号院106-109、206-209,项目总投资20万元,拟新增喷(烤)漆房(电加热)1座。烤漆房建筑面积约20m2,汽车喷烤漆量为10辆/月,本项目将原项目维修车间内的美容多功能工位改造为喷(烤)漆房,本项目不再新增占地面积。 本项目所用房屋产权归“北京花园宏达投资管理公司”所有,房屋用途为“商业”。 本项目周边环境关系为: 东侧紧邻爱酒仕烟酒城; 西侧为空地; 南侧25m为南三环西路; 北侧10m为铁路线。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①本项目不设燃煤、燃油锅炉,冬季取暖、夏季制冷均使用中央空调,无燃煤废气污染;企业不设职工食堂,无饮食油烟废气污染。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包括:车身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烤漆房产生的工艺废气,其主要有害成分为苯、甲苯、二甲苯。打磨粉尘经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约为0.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相关规定限值要求,可达标排放,打磨粉尘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烤漆房带有活性炭过滤装置,使用过程中定期更换活性炭。烤漆房废气排放浓度均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相关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本项目新购置一台汽车喷烤漆设备,项目的建设不需新增职工,汽车喷烤漆过程中不用水,无新增用水,因此无新增废水排放。 ③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包括:打磨机、抛光机等设备的运转噪声以及烤漆房排风机运转噪声。打磨机、抛光机等设备的运转噪声源强为70dB(A),烤漆房排风机运转时噪声源强约为70.3dB(A)。本项目喷烤漆房、打磨工位均位于维修车间内,车间墙体起到了很好的隔声作用。根据现场监测,中港泰达公司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可达标排放。 ④本项目建成后新增的固废废物主要是喷(烤)漆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漆皮、漆渣以及废油漆桶,产生量约为0.1 t/a,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北京中首精滤科贸有限公司回收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北京市对固废处置的有关规定。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尚车名轩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琳 联系电话:13331158956 五、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10678514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