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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普路暨沿线棚户区改造二期开发项目 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第一次公示) 安顺市安普路一带车流量过大,排水系统受阻,路面凹凸不平,出现大范围积水,给行车及沿线单位和居民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为改善这一交通、环境现状,进一步推动安顺市北部片区旧城改造,改善该区域群众居住环境,安顺市决定对该区道路环境进行改造。 为便于受本项目建设影响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人群参与到本项目的建设过程,对项目的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社会影响提出观点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 环发 2006[28] 号 ) 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公示材料: 一、建设项目名称 安顺市城市道路安普路暨沿线棚户区改造二期开发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华西办黑石头村 项目投资:本项目投入总资金为78980万元 项目内容:项目始于北航路,止于二环路,全长541.9m;项目地块三规划净用地面积71989.96平方米,地块四规划净用地面积56418.68平方米;拆迁面积26475.57㎡,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1:1.1还房方式;项目将建成18栋商业用房以及住宅建筑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征询公众意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顺市安普路改造开发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0853-3354666 通讯地址:安顺市老大十字悦立达酒店十楼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9-0268-0752 通讯地址:贵阳市-金阳-中天国际会展中心-A1组团2栋26楼3号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项目周边地区的居民、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部门主要以网上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也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书信、网上留言、电话的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的意见。 公示时间为自本次信息发布15个工作日内。 发布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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