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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平岗镇、白泉镇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受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了《东辽县平岗镇、 白泉镇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辽县平岗镇、白泉镇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东辽县平岗镇和白泉镇内。 2、工程简介 (1)建设规模 其中平岗镇内建设2条道路,分别为规划路一和平泉路(扩建9m),总长度9093m,道路总面积72451m2。新建换热站一座,建筑面积200m2。新建泵房一座,建筑面积200m2。新建小区挡土墙4013米。另外建设市政排水管网、给水管网、供热管网及供电管网等配套设施。其中白泉镇内建设三条道路,分别为金泉路(改建)、兴民街和金民街,总长度4353米,道路面积96621m2。新建锅炉房(两个6吨炉)一座,建筑面积800m2。新建小区挡土墙1850米。新建三座桥,分别为东辽大桥、金泉桥及西柳桥。另外新建市政排水管网、供电管网等配套设施。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907.56万元 ,所有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的补贴、东辽县的城建税、城市维护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汽车增容费等。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拆迁及工程建设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 拆建及工程建设过程TSP影响较严重,采取洒水、遮盖及大风天停止施工等防尘措施,粉尘影响和污染程度会明显减轻,实践证明,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后,一般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本工程所采用的沥青混凝土不在施工临时占地内拌和,采用商品混凝土,并且施工场地周围无居民,占地类型为规划用地,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拆建及工程建设人员多为附近居民,工地不设食堂,浴池等,工人回家用餐。施工现场设室外旱厕,生活污水进入旱厕,生活污水同粪便一并定期清掏,用于积肥。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不含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沉淀的泥浆可与施工垃圾一起处理。 (3)噪声 拆迁及工程建过程中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将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夜间施工时影响更为严重。但其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一旦工程活动结束,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拆迁垃圾,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场统一填埋处理;建筑垃圾及拆迁垃圾统一送至东辽县城建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处理。 (5)水土流失 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土壤扰动后,可能造成土壤的侵蚀及水土流失的影响等。本项目不新增土地,完全利用原有的道路进行建设,水土流失量相对较小。 2、营运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 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可有效的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 (2)噪声 加强行车管理和公路两侧绿化工程可降低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2014年5月5日。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吉林省东辽县东辽大街41号 联 系 人:钟玉军 联系电话:13843776789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266号 邮 编:130012 联 系 人:张晓梅 联系电话:0431-85161284 七、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辽源市环境保护局 公示时间:2014年4月22日——2014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