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晋宁尼摩合奶牛专业合作社生态牧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晋宁尼摩合奶牛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点:晋宁县双河乡田坝村冲啦河
建设规模:年存栏量为45O头奶牛养殖基地,年产鲜奶约2073吨
联系人及电话:李总,18083801868
二、项目背景
晋宁尼摩合奶牛专业合作社是一家具有丰富的养殖技术,并且已经有稳定的牛奶销路市场的养殖企业。响应国家号召,针对市场需求,晋宁尼摩合奶牛专业合作社在双河乡田坝村建设年存栏450头奶牛的养殖基地。项目业主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劳动力资源、饲料,进行的奶牛集约化饲养。2011年4月27日,晋宁县环保局下发“关于对《晋宁尼摩合奶牛专业合作社生态牧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晋环保复[2011]26号)”(下简称“批复”) 。 根据“批复”要求,“项目应建立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尿液、奶厅清洁废水、牛舍冲洗废水、生活废水等污水统一进入沼气池,通过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达到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当中牛舍的建设方式有所改变,由原来设计的三栋橡胶卧床牛舍改造为其中2栋采用沙床卧床,沙床卧床对牛的粪尿具有吸收作用,每天通过翻、耙、犁等方式,且用大直径电风扇吹干沙床等各种方式来使牛床变得干燥松软,因此实际运营过程当中收集到的尿液量仅为橡胶床牛舍中的尿液量;项目运营产生的牛粪外卖,且考虑到牛尿量产生量较少,如果建设沼气池可能运行不稳定等各种因素,因此实际建设过程中并未建设沼气池,而是采用二级厌氧沉淀处理的方式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浇洒项目所租用的旱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项目变更内容应进行环境影响补充评价。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本单位对晋宁尼摩合奶牛专业合作社生态牧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补充评价。
三、项目变更后影响分析
1、废水 满足《禽畜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对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要求。 本项目实行干湿分离工艺,以便减少水冲和污水排放量。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从初期雨水污染物含量较高及节约水资源方面考虑,项目区设置一个5450m3雨水收集池,将雨水收集后用于项目区旱地灌溉。 根据项目区地形考虑,养殖区周边应设置截污沟,避免雨季洪水冲刷养殖区从而造成地表水污染。建设方已按相关要求设置截污沟,且污水均为暗管收集,输送。 项目区养殖尿污水、冲洗水及奶厅清洁废水由场内排尿沟排于舍外污水沟,排尿沟设置盖板以防雨水进入。然后养殖废水经隔渣池隔渣后,流入二级厌氧沉淀池进行厌氧消化,项目污水其组成均以有机物为主,无重金属和有毒有害及难降解的污染物,处理后的粪水可直接作项目区旱地施肥肥料,不排放。 职工生活污水由于排放量小,经收集后排入旱厕,用于项目区内菜地施肥肥料,不外排。 项目产生废水均得到合理利用,均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变更后无新增废气产生,因此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变更后无新增噪声产生,因此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变更后牛粪经短暂堆存定期外售,因此,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只要落实相关环保设施,从环保角度讲,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项目环境影响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晋宁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871-67801832 五、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联系人:张师 联系电话:18669059940 六、公众对项目提出意见的接收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交正式意见。 七、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 晋宁尼摩合奶牛专业合作社 201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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