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尤溪县梅仙镇南洋村西侧,大致范围为岩兜自然村的南坡和北坡一带,开采面积为0.264km2,为已建矿山采矿证(资源)整合项目——属非金属矿采选业之水泥用大理岩矿、建筑用白云岩矿开采,年开采大理岩(白云岩)矿共20万t,年加工碎石2万t。矿区面积约0.264km2,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服务年限约5年。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75.7万元。项目于2010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处于试生产期。项目在建设期间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施工废水、噪声、粉尘、建筑固废、生态破坏的影响等,项目在运营期间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产粉尘、生活污水、生态影响、生产噪声、固体废物、事故风险等对环境的影响。二、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尤溪县尾龙科矿业有限公司地 址:尤溪县梅仙镇南洋村邮政编码: 365101联 系 人: 吴经理联系电话:13859438443三、项目评价验收机构验收单位名称: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联系地址:福建福州市珠宝路8号 邮政编码:350003联系人:小 郑联系电话:18250499181 传真:0591-87817783四、环评的工作程序和内容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踏勘,验收监测、信息公示,调查公众意见,编制调查报告,报告报送技术审批,现场核查验收。 工作内容:工程核查,环境和污染源监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调查,开展公众参与等。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1)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看法;(2)公众就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的态度;(3)公众就项目试运行期环境影响的认识;(4)公众对项目的总体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5)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本次公示有效期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项目环保验收调查单位将在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公示单位:尤溪县尾龙科矿业有限公司调查单位: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 2014年5月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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