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中央华府住宅小区一期三标段项目 征求环保意见的公告(第二次)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调兵山市中央华府住宅小区一期三标段项目 建设单位:铁岭金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薛红英 联系电话:77708788 评价单位:辽宁宇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秋月 电话:024-62238576 建设内容:调兵山市中央华府住宅小区一期三标段项目位于调兵山市中华路北地块和蓝湾南侧地块,由铁岭金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总建筑面积为105221.35m2,地上86906.63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2221.35m2,商业(含网点)4685.28m2),地下建筑面积18314.72m2,项目总投资10528.0878万元(人民币)。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通过实地调查与现场监测,了解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 2、在对拟建工程建设方案及其特殊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预测和分析项目建成后以及施工期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3、对拟采取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评述,在此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提出防治要求与对策。 4、就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为环境管理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基础建设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施工机械在施工操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施工期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进出园区机动车汽车排放的尾气、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过程中(停电、火灾时)产生的废气以及垃圾收集箱产生的恶臭气体。居民、物业管理人员、保洁人员以及商业网点经营过程中排放的污水。设备噪声以及进出园区的机动车辆产生的噪声。员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商业网点产生的垃圾。 四、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施工场地设置统一的围档,工地裸露地面采取软硬覆盖及洒水等防尘的措施。主要干道必须采取沥青覆盖或临时砂石铺盖等硬化措施。施工现场残土、沙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必须采取覆盖防尘网(布)等有效措施,水泥、白灰应放在库内储存或严密遮盖。施工结束后须及时清理和平整现场、清运残土和垃圾,并进行软硬覆盖。严格限制施工时间,要求在早6:00到晚10:00之间作业。施工现场车辆入口应该设置在小区东侧(远离西侧和南侧居民区)。 施工设备废气: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尽可能使用气动和电动设备和机械,或使用优质燃油,以减少机械和车辆有害气体排放。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汽车尾气主要含有NO2、CO、THC。对于地下停车位采取在小区内设置专业人员疏导,防止车辆滞留待速。采用机械强制式排气将车辆排放的废气由无组织排放变为集中排放;各居民楼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到垃圾中转站内,采用垃圾整体清运设备。只要做好垃圾的收集和管理,做到分类收集、集中存放、日产日清、定期消毒、封闭处理,并定期由环卫等有关部门将其统一排放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减少垃圾产生的恶臭气体的排放;柴油发电机组产生的二氧化硫采用机械强制式排气将产生的废气由无组织排放变为集中排放。 营运期水污染物:项目排放的污水先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再经污水管网排入调兵山城市污水处理厂。 营运期噪声:柴油发电机房、变电所、换热站、泵房等设备均设置在地下,基础安装减振措施,设备间进行隔音降噪处理。风机的进、出风管道外壁包裹软性隔声材料,进、出风管道与风机主体连接部位采取软连接,并加装消声器。电梯机房设置在居民楼的顶部,对机房的棚顶及机房门采取吸声降噪处理。 五、评价主要结论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至6月30日(8:30—11:30,13:30-16:30)。 |